当前位置:首页 >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关法规、规范。
(二)门诊、急诊、抢救、留观、住院病历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按现行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有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保护病案及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用和患者隐私的泄露。
(三)采用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加强电子病历建设。
二十九、护理管理
(一)建立三级(院-科室-病区)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施护理垂直管理,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二)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均应取得相应资质。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三)护士资源配备与机构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原则。以护理工作量为基础,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有紧急状态下调配预案。
(四)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评优、评先、晋升、薪酬分配相结合,实现同工同酬,优劳优得,多劳多得,调动护士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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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护士在职继续教育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六)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七)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八)实施“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得力。
(九)建立并落实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十)对产房、产科病房、新生儿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消毒供应室/中心等特殊护理单元进行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
(十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主动报告制度,进行成因分析,改进措施到位。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开展培训与演练。
(十二)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第四章 服务流程管理
一、预约诊疗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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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就诊者和出院复诊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预约就诊比例。
(三)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改善就诊体验,促进群众健康管理。
二、门诊服务管理
(一)根据妇女儿童特点,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等待时间,改善服务体验,实现保健人群和疾病人群相对分流。有相关措施支持门诊服务的持续改进。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就诊者或其家属。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就诊者有效就诊,开设周末和节假日门诊。
(三)根据门诊流量调配医疗保健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有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一)独立设置急诊科,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并提供妇产科、儿科“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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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合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工作,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落实急会诊制度,先抢救后付费,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建立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评价服务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四、住院、转诊、转科、转介流程管理
(一)改善入院、出院、转诊、转科、转介服务流程,发挥保健优势,为就诊者提供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
(二)为就诊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个性化服务。为急诊患者入院制订合理、便捷的入院流程。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有严格的转诊、转科交接管理制度并记录,及时传递病历与相关信息。
(四)对出院者进行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告知出院后医疗、保健、护理及康复措施及相关知识。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便捷的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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