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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电视传媒概况及业态概览
1、马来西亚综合概况
马来西亚全国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全国分为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13个州是西马的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榔屿、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丁加奴以及东马的沙巴、沙捞越。另有首都吉隆坡、布特拉加亚和纳闽3个联邦直辖区。 全国人口3000万(首都吉隆坡人口167.4万)。其中马来人68.1%,华人23.8%(约600万),印度人7.1%,其他种族1.0%。马来语为国语,通用英语,华语使用较广泛,书面通用简体中文。2015年马来西亚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6141林吉特(约9481元人民币)。 马来西亚主要外资来源地为美国、日本、中国、新加坡和韩国。2015年,马来西亚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约361亿林吉特。
马来西亚约有50份报纸,用8种文字出版,发行量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主要报纸有:马来文的《马来信使报》、《每日新闻》、《祖国报》;英文的《新海峡时报》、《星报》、《马来邮报》;华文的《南洋商报》、《星洲日报》等。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媒体见下文详述。
*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马来西亚电视发展的现状
马来西亚首家电视台于1963年开播,目前已形成了国营与私营,免费与收费,地面与卫星、网络电视并存的电视业版图。随着国营电视影响力的下降,其华语电视市场已呈现出以私营媒体为主导的,免
费地面频道8TV、NTV7与收费卫星电视ASTRO\三足鼎立\的繁荣态势。 根据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民众不允许擅自架设超规格卫星天线接收外国电视节目,根据修正后的广播法,只允许民众用0.6米抛物面卫星天线接收马来西亚“Measat”卫星的信号(ASTRO提供的收费电视集成服务),地面无线电视、ASTRO收费平台和新兴的互联网IPTV仍为马来西亚民众收视主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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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官方)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RTM Malaysia)属官办,是政府传播机构,建于1946年,受马来西亚政府新闻部领导。其经费主要靠政府提供、广告费的收入和社会赞助。目前拥有6个广播网,用马来语、英语、华语和泰米尔语广播。马来西亚之声电台建于1963年,用马来语、阿拉伯语、英语、印尼语、缅甸语、他加禄语和泰语等8种语言对外广播。
马来西亚电视台建于1963年,设有两个频道,用马来语、英语、华语和泰米尔语播放。其中RTM2中文节目的播放时段多达23.07%。 据马来西亚当地媒体的报道,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的总体收视率是21%,低于私营电视台的总收视率(逾70%)。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作为国家电视台,现有员工不到4000人,全部由国家承担薪资福利,电视台不经营硬性广告,也没有任何广告创收任务。普通民众收看电视节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有私营电视台,才主要靠广告创收来维持运转。
电视节目制作量不大,节目类型较为简单。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主要制作新闻,宗教类节目和少量电视短剧。大量购买日本NHK自然历史纪录片,美国FOX电视台电视剧,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地区的综艺娱乐节目和电视剧,丰富荧屏。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在制作上也紧随数字化大潮,全台初步实现了数字化制作,播出,并且在2015年已实现电视节目互联网播出。 2.2首要媒体集团(私营)
首要媒体集团(MEDIA PRIMA GROUP)是一个集电视台、电台、报章、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及户外广告的多元化集团。 首要媒体集团是马来西亚最大的无线电视集团,旗下4家电视台分别为马来语的TV3和TV9、英语为主的NTV 7、2004年1月开播的华语频道8TV(八度空间),目前4个频道均可通过首要媒体集团旗下Tonton Extra网络电视免费在线收看。
NTV7,马来语全称Natseven TV Sdn Bhd,中文名为“国民电视”,是马来西亚首家数字无线电视台,1998年4月7日试播,7月7日开播。NTV7的目标是为了使马来西亚社会更欢乐与进步,正式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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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是“感觉美好”,NTV7播出时间为早上7点到凌晨2点。 根据AC尼尔森的调查数据,集团电视网络的马来语及华语的新闻节目以及新闻时事类别节目,是马来西亚相关类别节目中,长期收视率最高的节目。除了新闻类别节目以外,首要媒体通过旗下的首要工作室(PRIMEWORK STUDIO),制作的马来西亚不同语种的电视真人秀、女性、时尚、美食、戏剧、文化、历史及青少年益智节目大受马来西亚各族群观众的喜爱。
首要媒体集团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
3、境外电视落地马来西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目前外国电视频道主要有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印度、菲律宾等国家频道落地马来西亚,由ASTRO独家集成传输并提供给观众进行付费收视。
近年来,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众多华语电视频道陆续通过ASTRO付费电视平台实现马来西亚落地。凤凰卫视旗下中文台和资讯台分别于1999年和2005年加入ASTRO。2010年,CCTV-4、CCTV NEWS(现已更名CGTN)、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湖南卫视等15个频道也通过广电总局“长城(东南亚)平台”实现在马来西亚及东南亚的传播。2011年,CCTV与马来西亚首家中文网络电视ONE Media(常青网络电视)合作,进一步实现了CCTV NEWS、CCTV阿拉伯语、CCTV-4、CCTV国际纪录频道的落地,覆盖马来西亚主流华语观众。
4、马来西亚广播电视系统相关法律法规
马来西亚联邦为君主立宪制民主国家,传媒系统中对政治题材无特别限制,但公序良俗管制、宗教禁忌较多。目前主管马来西亚媒体的政府机构为“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为国会于1997年通过的《通信和多媒体法1998》(2002年、2006年各修订一次)及随后公布的细则性法律法规《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内容准则》(详见附件文档),马来西亚能源、通讯与多媒体部部长有较大权力决定法令的适用范围并对相关许可证决定是否发予。 马来西亚电视节目播放中,几乎没有犯罪、暴力,色情等低级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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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节目,这和伊斯兰国家的严格宗教信仰,社会意识形态有很大关系。所有播出的节目核心是歌颂“真、善、美”,歌颂平等、友谊、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致力于营造祥和、健康的社会环境。除伊斯兰日常禁忌外,在穆斯林斋月,各广播台、电视台及报刊杂志都会增加特别节目和宗教内容。
各广播电视内容及运营规定和禁忌、限制,详见附件《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内容准则》。
5、马来西亚电视台和境外机构合作 5.1外资无法直接开办电视台
马来西亚政府目前允许境外电视台整频道落地,但禁止外资在马来西亚本土直接开设并运营电视台,因此外资或国外电视媒体都采取与当地媒体合作的方式进入,比如TVB与ASTRO合作开办的粤语频道“华丽台”, TVB通过供应“华丽台”黄金时间约85%以上的节目,每年从ASTRO获得的收入已超过1亿港元。另外,TVB也为ASTRO华丽台提供广告代理和顾问服务。
此外,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频道2005年与马来西亚家娱公司合作开办粤语“家娱频道”(已停业)通过ASTRO播出,这是中国地方媒体首次与马来西亚进行合作,也是中国地方媒体尝试“走出去”战略中比较成功的案例。
尽管语言相通、习俗差异较小,但因政治意识形态、国家体制及经济、文化差异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单纯输出的中国电视节目在马来西亚出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越来越多的境外媒体和电视制作机构开始注重制作符合马来西亚市场的接地气节目题材吸引观众。 5.2 涉外合作和中国广播电视节目输出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合作十分密切,双方主要是进行广电节目交换及共同制作电视纪录片、合作拍摄电视连续剧等。此外,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与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电台于2016年12月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每天联合制作2小时马来语节目,通过该台调频广播在马来西亚4个主要城市落地播出。这是国际台首次在马来西亚实现完整时段调频广播节目落地。内地紧邻东盟的云南、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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