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湘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 - 图文
不同,克服水流的能力差异很大,不可能修建一个兼容各种鱼类上溯的鱼道。第三,所谓基因交流,是要通过繁殖来实现的。我国的一些重要的经济鱼类,如草鱼、青鱼、鲢、鳙、鳡、鳊、赤眼鳟等,是在春末夏初江河发生洪水时,在上涨的水流中产漂流性卵,鱼卵和初孵仔鱼在漂流过程中发育,但如果漂流距离短,鱼卵进入水库的静水区后,可能下沉死亡。第四,对于一些适应于激流环境并且多为摄食底栖生物的特有鱼类,因适宜的生境已完全消失而在水库中绝迹,它们是无法通过水库上下交流的。第五,在库区生存的种类,通常种群数量较大,不易出现遗传分化,过鱼无必要性,而对于数量稀少的种类,鱼道不能完全解决交流问题。
(2)建设增殖放流站
我国一些学者提出了通过人工繁殖生产幼鱼然后放流增殖的方法。如为解决葛洲坝建成后的对珍稀动物的影响,已建立了白鳍豚保护增殖站。这是一种快捷的救鱼方法,在一些濒危种类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本规划实施后库区按生态类型可分为库湾区和主河道区。库湾区一般流速低,透明度大,浮游生物丰富;主河道区一般流速较大,浮游生物数量较小,但有机碎屑较多。因此,水库的渔业应采取增殖与养殖并举的方针,即在主河道以增殖为主,包括人工放流鱼种、划定禁渔区、禁渔期、制定捕捞定额等。增殖的对象应以摄食浮游生物的鲢鱼、鳙鱼类和摄食腐屑的鲴亚科鱼类为主。在库湾区开展网箱养鱼,网箱的养殖对象应以草鱼、团头鲂、鲤鱼等为主。因此,对一些受影响的物种实行人工放流是补偿鱼类资源的有效方法。水产部门应该在库区建立人工增殖站,培育鱼苗,以使增殖对象在人工环境条件下度过低成活率时期,然后投放较大的鱼种进行放养。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建议主要对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长薄鳅以及四大家鱼等鱼类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每个物种放流规格5~10cm苗种10000~15000尾。放流工作应由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工程业主应承担放流所需经费。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库区新增的水面,提高渔业产量。但在人工放养的同时,应注意控制水库水体的污染,防止因富营养化造成的浮游植物过度繁殖,导致水体缺氧而引起鱼类死亡。
但通过池塘养殖、人工繁殖增殖的最大问题是物种种质明显退化,这一点已为我国四大家鱼的生产实践所证实。况且目前的技术基础还只支持少数鱼类的人工繁殖生产。引起“家鱼”种质退化的原因之一是人工繁殖所用的补充亲鱼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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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个体交配后的后代。为避免近亲交配,农业部门曾提出过利用“江苗”培育亲鱼和捕捞野生鱼类作为亲鱼的措施。
(3)人工鱼巢
湘江部分鱼类产卵需要特定的水文条件。产卵群体有两种生态类型,一类是鲤、鲫、鲶、黄颡鱼等定居性鱼类,产粘性卵,受精卵粘附于浸没的水草、石头等附着物上孵化;另一类是流程较短的洄游性鱼类,其发情产卵要有流水刺激,在湍流环境中产卵,部分鱼种受精卵为粘性,粘附在附着物上孵化,如团头鲂、三角鲂、鳠、黄尾鲴、翘嘴鲌、蒙古鲌、大口鲶等鱼类。湘江上广泛分布的洲滩往往是这些鱼类的产卵场所在。这些洲滩冬季由于水位降低而出露,水草生长;春夏季由于水位上涨,洲滩及上面生长的水草被淹没。淹没的水草成了粘性卵的理想附着场所,产粘性卵的鱼类的受精卵粘附在水草上孵化。如果枢纽工程的建设导致冬季水位上涨,洲滩冬季不能出露,则会破坏这些鱼类的产卵场。人工鱼巢可以提供鱼类粘性卵的附着场所,在洲滩被淹没的情况下为这些鱼类提供产卵场。因此在枢纽工程实施的时候,如果水位上涨破坏了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场,应采取适当的人工鱼巢措施来减轻影响。
(4)临时性方法
直接在下游捕鱼,送至上游。这种方法作为无法过鱼时的临时补救措施在一些国家已有章可循,主要在大坝建设期间采用。反映了其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
6.2.2 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保护措施
对水生生物资源已受到破坏的河段区域,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对其进行修复:
1)“四大家鱼”产卵繁殖季节湘江中下游各电站实行统一调度。每年的4月底到6月底家鱼繁殖季节,对从湘祁(归阳)、近尾洲、土谷塘、大源渡、株洲航电枢纽、到长沙综合枢纽的大坝实行统一调度,统一开闸下泄,基本恢复湘江自然状态,修复 “四大家鱼”产卵场,为家鱼的产卵繁殖和鱼苗孵化创造环境条件,同时还可提高水体自净功能。
2)坚持“三同时制度”, 建设鱼道和建立流域性增殖放流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环境保护、增殖补偿必须和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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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同时运行,建设和扩大现有的鱼类原种保种基地,建立一种资源增殖放流的长效机制,开展流域性的资源增殖放流,暨在各江段及洞庭湖区增殖放流“四大家鱼”苗种和其他水生野生动物苗种,增加其种群资源量。
3)新建增殖放流站,或改扩建省级鱼类原良种场。在规划航道内,利用具备技术依托的单位,征地300亩建设“四大家鱼”和三角帆蚌增殖放流站一个,形成年培育夏花鱼种2亿尾、春片鱼种5000万尾的生产能力,作为资源增殖补偿的苗种基地。每年在湘江下游及洞庭湖放流夏花鱼种8000万尾、春片鱼种2000万尾、三角帆蚌幼蚌500万只的年生产能力。资源增殖放流由工程建设方组织实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并严格按《内陆水域增殖放流技术规范》规定程序和要求投放,确保增殖放量苗种的优质、足量。在增殖放流中应根据水质状况、环境条件和水域生物自净功能的需要逐年调整放流品种比例,科学放养,如滤食性的鲢、鳙鱼、三角帆蚌等品种根据需要可作为重点考虑对象。
改扩建现有省级原良种场,达到具有上述新建增殖放流站相同能力的原良种场,承担增殖放流任务。
4)改扩省鱼类原种场,提高家鱼原种保种与亲本生产能力。改扩建现有的湖南省鱼类原种场,建设“四大家鱼”原种保种基地,作为增殖补偿的后盾。湖南省鱼类原种场1993年建成,原设计主要为捞苗培育和原种保种功能。对其进行改扩建,在捞刀河建造一个20kw的专用泵站,直通省鱼类原种场的3000m专用水渠,场内设增压分流设备,改善原种场水源、水质条件,使之具备繁殖原种子一代、提供原种子一代苗种的功能,为资源增殖放流站提供优质的原种子一代鱼苗,为家鱼产卵场增殖提供优质的原种亲本和后备亲本。
5)开展人工鱼巢建设,增殖定居性鱼类资源。在洲、滩、岸边统一设置各种人工鱼巢,其数量的多少、设置区域、增殖的品种,要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与实验,科学确定,并制定和发布湖南省地方标准《人工鱼巢增殖技术规范》,按标准增殖修复定居性鱼类产卵场,增殖定居性鱼类资源,提高库区渔业捕捞产量。
6)加强渔政管理,实行限额捕捞,取缔非法渔具渔法。严格控制各江段捕捞强度,实行限额捕捞制度、负增长捕捞制度和零增长捕捞制度,坚决取缔电力捕捞等非法渔具渔法。在最初的4-5年实行负增长捕捞制度,以养护首批放养的四大家鱼苗种,尽快补充亲鱼产卵群体,其后则实行零增长捕捞制度,确保繁殖亲鱼群体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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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四大家鱼”种质贮备库。在郴州资兴市境内面积23万亩的东江水库建立“四大家鱼”的种质贮备库,建设一个种质贮备库管理站,专司其职,停止与“四大家鱼”原种保存相矛盾的生产性养殖项目,近两年每年投放从湘江人工捞苗培养的1-2龄“四大家鱼”5000-10000尾,今后若天然原种不够,可考虑投放人工繁殖的原种子一代,采取每年投放,定期限量捕捞成熟亲本,一方面人工放流增殖湘江“四大家鱼”产卵场产卵群体,另一方面为养殖生产提供优质原种亲本,利用大水面确保“四大家鱼”种质性状的优良。
8)开展资源环境监测和增殖修复的科学研究,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由于大坝的建成,环境的变迁,水生生物组成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加上过去对鱼类以外其它水生生物资源掌握的资料有限。因此,必须开展对库区及以下10km江段的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监测调查内容包括渔获物组成、“四大家鱼”鱼量发生量变化、底栖动物组成及生物量、浮游生物组成及生物量、渔业生态环境等;监测时间从2007年开始到水库运行后5年止,共计10年。通过系统的监测与研究,提出库区渔业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对策,为库区的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科学依据。长期的人工放流,势必使家鱼种质的退化,因此,应对家鱼进行提纯复壮,重点开展鲢鱼、鳙鱼等性状退化品种提纯复状的研究,并开展对湘江特色珍稀品种如湘华鲮等的生物学与人工繁殖技术的研究,重点突破一批提纯复壮、增殖放流的关键技术,为增殖修复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资源环境监测、种质遗传与资源修复等方面的科研性项目,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下达计划和经费,相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承担研究。
9)补偿专业捕捞渔民,引导转产转业。湘江是沿江专业捕捞渔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陆地上的任何建筑所占土地都给予了搬迁安置补偿,因此,对库区专业捕捞渔民也务必进行补偿,并引导转产转业,逐步使专业捕捞渔民不再从事捕捞生产,合理规划,开展库区水产养殖业和相关的其他产业,一方面,可有效配合捕捞负增长制度和零增长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又使渔民安居乐业。 6.2.3 珍稀鱼类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保护鱼类,应及时向渔业部门报告,以便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中华鲟和胭脂鱼等珍稀鱼类在湘江的分布将主要局限在长沙大坝的下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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