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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评比结果,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各部门岗位职责考核范围。
四、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阅规则
1、凭借阅证借阅图书(入学时免费办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阅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纳办证费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书刊。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办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原则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自修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带入室内,可以存入图书馆的寄存柜中(自修室除外)。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请自觉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纸屑等;进入阅览室后,请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把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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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全开架借阅,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学、艺术类图书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180天,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180天,到期可续借30天。
3、读者进馆后,须持代书板进库查阅图书,阅毕图书请自觉将不需要的图书归还原位,无法归还原位的请管理员归架,不得随意乱放;需要借阅的图书交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带出书库。
4、保持书库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阅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按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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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阅期限,超过的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的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轻者按书价10-50%罚款,情节严重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五、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规范
(一)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的有关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放弃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三)深入开展“三爱一优”活动(爱馆、爱书、爱读者),以优质的服务技术,优美的服务设施与环境去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
(四)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六)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挑拨离间,不制造矛盾,不散布消极言论,自觉抵制错误行为。
(七)讲究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为学校与部门创优,想方设法积极工作,作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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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图书馆职工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院办[2007]58号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对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励先进。 (三)考核对象:
图书馆工作人员(含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不包括在职的中层干部。
(四)考核的组织与考核程序:
1、成立部门职工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由馆长(中心主任)、副馆长、计算机中心副主任及推荐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共五人组成,图书馆馆长任组长。
2、根据考核标准,由部门考核工作组考核产生优秀职工候选人,报学院考核工作组审定。
(五)考核的内容:
1、政治态度、思想品德(10%)。 2、学识能力(20%)。 3、创新意识(10%)。 4、工作态度(10%)。 5、工作量(10%)。 6、工作绩效(30%)。 7、出勤 (10%)。 (六)几点说明:
1、每年12月份,职工在部门工作会议上进行自我总结,接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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