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六、材料、设备供应: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在其承包范围内所需的详细、准确有材料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含甲供):以便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进场时间,确保施工工期。
2、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由甲方提供材料应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误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和充足的施工劳力,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3、乙方应对自备机械设备的质量承担完全的、独立的责任、如因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出现瑕疵而造成施工质量、安全等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工程质量、检验与奖罚: 本工程质量标准:主体工程合格。
1、乙方必须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工程质量核验通过,否则未能通过验收的部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2、若发现在浇捣混凝土等重要工序中,乙方存在未按国家规范操作、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力等现象,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次。同时要求乙方制订严格、规范、详细、可操作的成品保护细则,并成立“巡查小组的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有效遏制成品遭破坏的现象。
3、混凝土拆模后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有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就该质量问题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处理意见,经甲方和监理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实施,乙方不得私自处理。
4、剪力墙、桩和楼层钢筋隐蔽工程,为确保能一次性通过,必须要经过乙方施工员自检工作完成后再通知甲方质检员、施工员验收,然后由经甲方通知建设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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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作,否则由工程质量引发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为保证楼板混凝土抗渗效果(混凝土楼板不得出现裂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下列措施:
1避免过早施工荷载或集中荷载,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混凝土初凝前不允许在○
该层楼板上堆载钢管、模板、扣件等周转材料。
2混凝土浇筑、整平、磨光(偏差不超过4mm、保证以后不再重复做水泥砂浆找○
平)、保养,同时要求对楼板层砼表面进行二次抹灰,以减少混凝土裂缝。
3要求乙方对楼层板面负弯筋保护层的有效高度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
4要求乙方每次拆除模板竖向支撑之前,等待拆模试件结果出来后进行,且必须○
经过计算,确保结构安全,同时应得到甲方、监理单位现场人员的认可,方可拆模。
5若甲方、监理单位人员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未做到上述四条要求,视为乙方违○
约,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该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停工:
1、乙方在每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实施前,根据甲方的施工方案要求及时做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末做此项工作的,乙方按每单位工程每末做的分部工程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佰元。
2、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乙方的分段工期、人员、机械配备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若同一违约事件的在7天内提出整改超过两次,乙方仍末达到本协议规定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有民币伍仟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采用新技术施工,或者在关键部位施工,乙方须提前七日向甲 方和监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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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方案,经甲方、监理审查书面同意回复后方可进行施工。
5、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时间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到竣工核验通过之日止)
6、分段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编排确认后的时间为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包括分段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天。 7、工期延长事由:
1、发生本协议第十四条的不可抗力事件。 ○
2、在竣工前,甲方末按本协议规定付款;延期超过7个工作日,从第八个工作日起○算延期。
3、变更工程和设计修改工程及增加工程。 ○
8、个别工程工期要求:现场售楼处及其它配合销售区域(建设单位现场指定区域)的主体结构、粗装修和安装工作必须。
9、当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分化施工区段由第三方施工单位插入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满足甲方总体要求。
10、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备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科学高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在协议工期内完成。
11、除发生本条第七款规定事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工期延期。若有这种现象发生,乙方按人民币壹仟元/次违约金,超过两次(不含本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4天内退场,30天内支付违约金。
12、为保证工期,确保乙方施工进度,体现甲方良好的声誉,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延期利息)。 13、乙方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提前完成并取得提前奖,提前壹天奖励人民币壹仟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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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延迟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 九、安全施工、事故防范及处理
1、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和标准组织施工,强化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积极消除事故隐患,承包项目的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生事故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立即进行整改。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广建施(1998)41号”文件通知内容。认真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暂行)之规定,并自觉维护工地现场及其周围的绿化等公用设施,对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甲方和监理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指令2天仍末整改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该项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在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文明 施工检查中,若此工程中末能通过评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仟元,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被认定为管理混乱,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若乙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以部分或全部扣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
5、乙方必须确保本承包项目的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汇报,及时负责处理,承担与其赔偿责任相关的费用损失。除此外,乙方 必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乙方将按人民币壹万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对重大事故的死者赔偿,乙方负责每人赔偿10万元,其余由甲方负责。工程竣工,乙方末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伤亡事故(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壹万元以内的,或者所涉及工程造价在人民币壹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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