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西核地质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凡行政上受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受记过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申报的前一年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三个月以上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二)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者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均须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一、作为主要人员(前4名)完成过国家各类地质勘查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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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完成过省(部)级各类地质勘查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三、主持过2项市(厅、局)级各类地质勘查专业项目、科研项目(以主管部门正式行文为准)的全过程。
四、主持过4项地勘单位下达的各类地质勘查专业项目、科研项目(以任务书为准)、2项商业性矿产详查以上项目。
五、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完成过1项各类地质勘查专业大型项目的全过程。
六、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完成过3项各类地质勘查专业中型项目的全过程。
七、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1项大型或3项中型以上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全过程。
八、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完成过3项各类地质勘查专业区域调查、评价或专题调查、评价项目的全过程。
九、主持编制过1项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效果良好,并写出了施工技术总结报告或工程竣工报告,并通过有关单位的审批验收。
十、主持过2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开发、推广工作并编制相应的技术报告。
十一、主持过2项科技成果的引进、开发、转让、推广工作; 十二、参加制订、审查部(省)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以正式下文为准)。
十三、负责制订、审查2项以上市(厅)或局级专业管理办法或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以正式下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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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担任地勘单位副总工程师1年或下属二级单位技术负责人2年(以任命文件为准)。
十五、参与2项大型的各类地质勘查项目设计成果报告或技术总结的评审或验收(以评审验收意见书的名单为准)。
十六、参与3项中型的各类地质勘查项目设计成果报告或技术总结的评审或验收(以评审验收意见书的名单为准)。
十七、主持过1项本专业省级以上工法的开发、编制工作(以认定意见为准)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国家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7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市(厅、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省(部)级地质勘查(找矿、勘查等)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五、省(部)级建设工程(优秀勘察、优良工程)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六、市(厅、局)级地质勘查(找矿、勘查等)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七、市(厅、局)级建设工程(优秀勘察、优良工程)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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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成功地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成功地开发推广应用新产品2项以上并经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十、发现2处新的矿产地(固体、液体及气体矿床)、1种新的矿物、1种新的岩石类型、1种新的化石种属并经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十一、1项大型或2项中型各类地质勘查成果,经相应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提交社会使用(以评审、验收意见书为准)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十二、作为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担1项大型或3项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竣工项目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评审验收为合格以上(中型至少有1项为优良工程)。
十三、作为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担2项中型以上各类地质勘查、工程勘察项目成果、分析测试成果,经相应主管部门评审验收达到优秀级的主要完成人(前4名,以评审、验收意见书为准)。
十四、作为主要人员完成1项详查、3项普查、2项区调、矿调。(前3名,以评审验收的成果报告为主)。
十五、主持制订了县(市)级以上单位的专业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等主要技术文件2项,并付诸实施;(以正式下文及相应单位证明为准)。
十六、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并得到实施(以专利证书及实施单位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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