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垌冢中学关于做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贯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保护的未存权、
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青少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落实市教育局与中心初中的工作方案有关精神,以“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为切入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育人环境为目标,切关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云其平
副组长:唐必权 唐必红 李伟华
成 员:汪木林 李银海 刘胜年 李利军 高国祥 高钢涛 下设办公室主任:李伟华 工作人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未成年学生法制教育。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进行适时宣传活动,为广大青少年说法讲法,以案示法,让这些法律知识为更多数人所了解和熟知。
2.各班举办一次法制教育的黑板报。
3.发动学生做义务宣传,让更多人熟悉和了解这些法律,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保护广大青少年切身利益,提高全社会保护青少年意识。为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人思想道德素质。 1.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四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2.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专题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诚信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道德教育等)
(三)创新班级管理思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学生合法权益。 1.严格执行“两表”保障未成年学生的“生成权”(两表即:作息时间表、课表)
2.体现以人为本,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发展权”。 3.尊重学生人格,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保护权”。 4.民主管理班级,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参与权”。 5.平等对待学生,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四)加强未成年学生教育保护工作。
为了让全社会关心教育,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着手建立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同步进行,密切配合的帮教网络,对确有困难学生学校、家庭、社会进宪帮扶教教工作。
1.每学年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报告会。 2.开设法制教育课,利用晨会进行教育。
3.建立心理咨询室,经常交流、沟通帮教帮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4.利用晨会、橱窗、广播站、宣传2007年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净化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所。
司法机关负责对影响学生学习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法律监督,学校协同作好这一工作,学校加大对学生上网的教育力度与检查力度,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进网吧,游戏厅上网玩游戏,同时控制和减少学生课余时间进网吧,游戏厅的次数。
(六)关注关爱留守学生,促进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1.搞好留守和流动学生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与方法,引导父母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2.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留守学生活动,解决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具体困难,亲情缺失带来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问题。
(七)强化学校维权办公室工作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垌冢中学政教处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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