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 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中产生新增项目,管理人员应第一时
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并计算出工程量和总造价,填制好新增项目表报送给工程监理人员核查。
4、 工程监理人员接到项目管理人员提出来的新增项目表,应及时
到现场进行探看核查该项目是否属预算外的新增项目,对上报的项目工程量和总造价是否正确,无误后,根据工程情况会同相关人员进行共同确认。
5、 以上新增项目核查阶段,公司监理人员应会同施工单位、中升
公司工程监理人员共同对该项目进行确认核查,核查无误后同时签字确认以是负责。监理人员把手续齐全的项目清单按程序上报批准,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 审批程序
1、 新增项目投资总金额在1000元以内,经施工单位、中升工程监
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公司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可以施工,项目报告单送呈公司存档。
2、 新增项目投资金额在1100元至3000元以内,经施工单位、中
升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监理人员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报告单送呈公司存档。
3、 新增项目投资金额在3100至1万元以内,经施工单位、中升工
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监理人员送公司总经理审查后,经
5
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施工,报告单送呈公司存档。
4、 新增项目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经施工单位、中
升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监理人员送公司由公司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施工。
5、 因特殊情况,须更改图纸或脱离图纸施工的项目,公司监理、
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会同施工单位、中升公司监理人员共同对工程量和投资总额进行核对确定,并在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写出更改等原因的情况说明书,送呈公司工程领导小组开会决定,会议决定后应书面形式报呈中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中升公司确认同意复函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律停工待定。 以上之规定,望公司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
送抄:董事长 总经理
6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