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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文件
石永星发〔2015〕第01号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减少工程项目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明确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和工作职责及其工作权限范围,促使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操作流程化、审批程序化,管理制度化的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程项目的监管
(一)项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
项目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其相
关的条例、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实际情况加强学习宣传工作,使工程建设的广大施工人员明确公司工程建设的施工要求和操作
1
流程。 2、
项目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安全生
产制度,做到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项目监管人员直接向永星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并服从公司领导。 3、
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防违规操作,杜绝安全隐患。 4、
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熟读设计图
纸,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否则因错误施工或其他原因管理不善为公司造成损失的工程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5、
项目管理人员每个项目的施工都必须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
的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每天都应做好施工日志,将施工情况详细文字记录在案,以备查考。 6、
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不在设计项目范围
时,应立即通过施工方共同确认该项目是否需要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从公司的角度出发考虑该项目是否需要施工,尽量减少公司投资或浪费投资。 7、
项目管理人员经确认新增项目必须施工后,应及时对新增工程
项目进行测算,测算出工程量并预算出工程总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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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项目管理人员对新增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确认后,及时填写“临
时项目施工表”,由各相关单位或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后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9、
项目管理人员对新增工程项目确认手续不全、未经批准坚决不
许擅自开始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的项目管理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二)项目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1、
项目监理人员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其相
关的条例、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实际情况加强学习宣传工作,使工程建设的广大施工人员明确公司工程建设的施工要求和操作流程。 2、
项目监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安全生
产制度,做到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项目监管人员直接向永星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并服从公司领导。 3、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对公司建设项目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监理
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工程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4、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读设
计图纸,明确设计图纸的目的和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偷工减料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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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制止,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监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5、
项目监理人员应亲临工地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严防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避免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并且应做好详细的现场文字记录,以备查考。 6、
监理人员对设计图纸以外的新增项目应会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
确认,尽量避免重复投资或铺张浪费。 7、
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确认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和预算总造
价,应进行全面的核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在新增项目单上签字以是负责。 8、
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的新增项目单手续不
全或未获批准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施工,否则监理人员与项目管理人负有同等责任。
二、 工程项目的管理程序
1、 因工程项目的需要,工程部须添置新的办公设备或用品,由项
目负责人填制申购单后,再由监理人员签字,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由公司财务统一采购。
2、 工程管理人员应长期保持与各施工单位的联系,工程部办公场
地产生的费用支出由该施工单位承担的不得由我司承担,否则一经查明由工程管理人员负责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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