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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2012]5号)以及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十纠办发[2012]1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管理责任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
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区教育局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收费政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电台行风热线、局长热线等栏目,由局领导公开宣讲收费政策,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各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录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的收费公示牌,长期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臵,通过墙报、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力求使收费政策家喻户晓,结合行风评议、“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建议。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促使干部教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三、抓规范管理,促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1、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小学、初中公用经费生均定额参照市直学校标准补齐差额,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加
大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学校规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与城区居民女享受同等待遇。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我区8所农村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学期初区教育部门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足额将到位各级配套的新机制资金划拨到校;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由新华书店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人数据实配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资金拨付,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字,区资助中心备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所有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3、服务性收费规范。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14号)文件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照鄂价费[2009]247号文件执行,小学1、2年级75元/生/学期,3至6年级9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交纳。城市居民(学生)医基本医疗保险按十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初次办理工本费6元,制卡费15元;学生平
安保险50元/人/学期;学生奶2元/包,一学期按90天计算,180元/学期,校服按十教函[2011]60规定的征订范围、标准执行。全区各学校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4、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十教函[201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从本省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用适合本区统一的教辅材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认真做好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组织学校分班、分年级做好汇总后报教辅统一发行平台,区教育局对学校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三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各学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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