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02-2010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大收录(全)
答案:B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上合法购入乙的摄影作品《鸟巢》的所有权,因此,甲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的行为构成剽窃,因此,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而且乙已经将作品发表并出售,因此,丙不可能再侵犯乙的发表权了,C项错误,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丁应该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不选。
22.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 C
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法#律教育^网原创| 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 24.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分解为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表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c+d+e 答案: D
解析:《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甲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 (2008年·四川)
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答案:B
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
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因此,A项说法错误。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答案:A
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3.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 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本题中乙的侵权行为一直持续,而且仍然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甲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因此,C项说法正确。
4.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答案:A
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因此,A项说法正确。
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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