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空调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后排至室外. 新风系统采用降噪措施:全热交换器机器进出处安装可抽式过虑网及管道式消音器,风管与设备连接处需做帆布软接新风管保温材料技术要求及厚度为:厚度10mm.
(8)、风口安装必须配合装修专业施工,保证收口的质量,风口的颜色由甲
方指定与天花一致,风口的位置及安装形式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图纸进行布置和安装;
四:品牌确定
特别说明:每一种材料、设备在本工程只能采用一个品牌! (1)、空调主机品牌:甲供
(2)、冷媒管采用的铜管:由施工方提供三个以上品牌供甲方选用 (3)、冷媒管采用的不燃橡塑复合隔热管材:由施工方提供三个以上品牌供
甲方选用
(4)、冷凝水管材:联塑、顾地
(5)、风管采用的镀锌钢板:广钢、武钢、华菱
(6)、风管保温材料:由施工方提供三个以上品牌供甲方选用 (7)、配电箱、柜:广州白云电器、东莞“基业”牌、东莞中誉电气 (8)、开关选用:ABB、西门子、天津梅兰日兰
(9)、电线电缆选用:广州环市珠江电缆、广东电缆、深圳奔达康电缆 (10)、空调线控开关盒:采用厂家配套产品 五、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制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各分承包单位无条件执行。
附: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良好形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单位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存在增加任何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 施工单位管理
1) 施工单位在接到开工令5日内提交:项目组织人员清单、主要职责、联系方式(需加盖
公章)、委托函(委托相关人员收发资料)提交至监理方和建设方,逾期按每天200元处罚。
2) 施工单位正式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包单位应含雨季施工和夏季防暑降温措
施,确保营销节点的实现),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否则不得开工;
3) 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时必须出具工程量清单(有分项和单项工程验收的必需提供验收合
格汇总表,单项合同的最后一笔款必需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并附合同相关付款条款和已收款清单并加盖公章,如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甲方将拒绝接收。 4) 各施工单位必须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持的每周一次
的工程例会、监理周例会或专题会议;参会人员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无故缺席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并无条件执行会议内容。非项目组织人员清单中人员参会,作缺席处理。
5) 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电话关机,第一次予以警告,如一
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时,并无正当理由被监理或建设方确认者,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处罚200元。
6) 隐蔽签证需在工作完成后当天内上报,逾期不报者,监理和建设方有权不予认可。经济
签证必需提供签证原因、详细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且于完成后3天内上报监理(监理一天内审批完),否则建设方有权不予接收。工期签证必需于工期影响因素确认后3天内申报,否则视为施工方放弃签证。
7) 施工单位必须要有稳定的并能满足抢进度要求的劳务队伍,开工前三天内必须提交详细
的劳动力进场计划交建设方、监理方,建设方、监理可据此清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人数,如施工过程中,人员与进场计划不符,按每人100元计取,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8) 施工单位必须要有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管理人员,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业绩表,甲方、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对不合要求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换。 9) 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要有足够的重视程度,连续施工超过30天的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必
须长驻现场;
10) 施工单位必须自带发电机,防止停电,保证在工期紧迫时保证关键工序部位的正常作业。 11) 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及商家装修工程施工,并积极配合作业面移交;逾期
不移交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或建设方确认者,按照每一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2000元。 12) 总包单位必须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归纳整理分包单位技术资料,并合并归档,任何方不得
拒绝和拖延,按照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业主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资料与现场同步,
逾期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和建设方确认者,按照每一项每拖延一天,罚款100~1000元。 13) 总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分包单位施工,提供水电接口及指定材料堆放场地,否则建设单
位有权处以200~1000元/次的罚款;分包单位如恶意拖欠水电费,建设方将加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单位配合费用已在总包合同总价内的,不得额外收取。
14)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按甲方统一表格)申报工程施工计划(包括总体、月、周)和人
力、设备配备计划(具体时间各项目部自行确定)。各施工单位如没有按时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或建设方确认者,按照每一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10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并承担相应条款责任。
15) 总包单位必须对承包范围的场地进行封闭,设独立的出入口,且必须有人守岗,禁止无
“施工人员工作证”和“访客证”人员出入。看楼客户必须有销售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工地。
16)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标识,或配戴《施工人员工作证》。各分
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证》由总包单位发放,总包单位将适当收取成本费,每证收费5元。所有访客必须配戴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发放的《访客证》〉
17) 无“施工人员工作证”和“访客证”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由总包单
位负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18) 各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建设单位已建好的施工围墙,不得擅自拆除围墙,有必要时必须
征得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否则将罚款1000~10000元/次。
19) 总包单位以及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室内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和园林工程等施工单
位,必须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每月的考评检查。
20) 各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的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
理和进度协调,否则将处以200~2000元/每次的罚款。
21) 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因销售需要而改变的施工程序,否则将处以
500~20000元/每次的罚款。
22) 通过ISO9000认证的施工单位必须按ISO9000质量管理的要求执行。
23)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必须即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
位汇报,否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视情况给予200~10000元经济处罚。 24) 对于口头或武力威胁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施工单位,将处以2000~20000元每次
的罚款并勒令当事人退场;已经造成人身伤害的,除赔偿损害外将加倍处罚和交公安机关处理。
25) 各施工单位不得以经济诱惑和贿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将对
当事单位处以500~5000元/次的罚款。
26) 各施工单位有权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等玩忽职守
的行为投诉;经调查确认以后,建设单位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实现本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工程在施工期间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和规范,在施工期间应积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主动配合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并将现场办公室、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安全文明的措施必须符合东莞市现行的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实施,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安全员,上岗前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每月对总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个别不按规范操作的单位,我们将按以下处罚措施执行:
1) 总包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搭建临时设施,不允许搭建竹子石棉瓦临时设施。
2) 各施工单位不允许在建建筑物内居住工人(材料看守人员除外)和安排办公场所,特殊
情况下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否则将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3) 总包单位的办公区域(含办公停车区)至围墙大门区段地面必须素混凝土找平。其他区
域按照佛山市、三水区相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执行。 4) 总包单位有责任和权力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将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6)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罚款1000元/次。 7)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罚款1000元/次。 8)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罚款1000元/次。 9)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无指定堆放地点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罚款2000元/次。 10) 宿舍周围不卫生、生活垃圾无指定收集经书面警告还未落实的罚款1000元/次。 11) 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通道出入口设施工车辆清洗设施,不许将泥土等脏物带入市政道
路,否则处以200~2000元每次的罚款;如市政管理部门另行处罚,责任自负。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