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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在参加公司的活动时迟到或者早退 手机在规定开机的时间内关机致使上级无法联系到职员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 旷工、未经批准私自外出 上班时间,喝酒、打牌、搓麻将等行为的 无故不接听电话,引起其客户的投诉 未按规范用语和客户交流被投诉或查处 职业规范 工作时间当客户面吃零食 当客户面打私人电话聊天 有客户上门不接待冷落客户,遭投诉 和客户沟通态度恶劣遭投诉 重要文件未及时收藏,随意摆放,造成丢失或泄密 窃取、涂改、伪造病(事)假单的。 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代打卡/签到/随意涂改考勤卡(本)或考勤记录 工作时间同事之间谩骂、打架、斗殴,扰乱公司正常秩序 与客户吵架、谩骂甚至和客户打架 聚众闹事、造谣惑众、严重干扰生产、工作职业操守 管理秩序的 侮辱诽谤他人或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泄露、传播、窃取公司机密,或者私下转售、盗卖公司技术、产品或其他财产的(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商业、财务、技术机密)情报及其资料的 玩忽职守给公司设备、财产或经济造成损失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给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由公司视责任判断) 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 书面通报 记大过 记大过 书面通报 书面通报 书面通报 书面通报 书面通报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一次扣50元 一次扣20元 一次扣20元 扣罚100元(支付长途电话费) 按考勤制度扣罚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100元 扣50元 扣50元 扣100元 扣100元 扣罚500元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500元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300元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罚500元及以上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罚款10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奖金 并以保密协议条款执行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记大过 记大过 工作不努力,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因违反公共秩序公安部门扣留的 《员工手册》中所列严重违纪行为的 3、处罚实施
记大过 记大过 记大过 扣罚5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罚款1000元 扣发全额绩效奖金, 扣罚1000元及以上 扣发全额奖金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或者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纪律要求检查后提出,并报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记过失、记大过处分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或者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纪律要求检查后提出,并报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总裁审批后执行。
(3)经济处罚金,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出具处罚通知或《处罚单》,经员工本人、部门负责人确定,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总裁审批后执行。
(4)罚款直接从工资扣除由财务部保管,并纳入员工活动基金。 (5)各项处分均由人力资源部备档并存入员工档案。
第六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培养员工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公司各位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并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情况以及其它违纪行为,按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条 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天工作8小时。 2、作息时间:上午9:00——下午17:30,员工中午午餐时间为60分钟,从11:30起至13:00由各部自行安排错时就餐。
3、员工须自觉准守用餐时间,超时按迟到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考勤打卡管理
1、 公司依据刷卡记录执行考勤管理,公司全员都必须执行打卡制度,员工在上下班前后均需刷卡。
2、 若因个人原因(如:忘带卡或卡遗失)未能按时刷卡的,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月底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每人每月只能补签三次(含三次),超过的部分均按旷工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铁故障、停电等)造成员工异常刷卡的,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凭证(地铁故障通告等)登记考勤。
4、 员工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若发现替代行为,委托者和被委托者当天均依照旷工处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5、 员工出勤记录不完整,提供假出勤证明等审批资料以证明其出勤的,查明属实者,当天以旷工论处。
6、 卡遗失补卡人员需在二日内补办卡(每卡20元)。
7、 每月1日前人力资源部将考勤记录发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各部门确认后由各部门派专人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作为考勤依据。
8、 员工若对考勤统计有异议可到人力资源部进行查询。 第四条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
(1)考虑到上海交通的实际情况,允许员工每月有二次迟到不超过10分钟内(含)的豁免机会。
(2)每次迟到十五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按半天事假论处。
(3)每次迟到在1小时以上的(含),2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4)每次迟到超过2小时的(含),按旷工一天论处。 2、早退:
(1)凡未作任何请假手续早于制度规定的下班时间的半小时以内的(含),均作早退论处。
(2)凡早退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旷工:
(1)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也无任何口头请假告知无故不来公司上班的,均按旷工论处。
(2)制度中规定的其他被视同为旷工行为的,均按旷工的论处。 (3)考勤到旷工的恶劣性质,凡员工有旷工行为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或三倍扣罚工资。
第五条 请休假 1、请假规范:
(1)请假可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工资以8小时/天计算。 (2)请假单按流程签批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备档。 2、请假流程及审批权限: (1)经理级及以下员工
1)请假3天以内的(含),须填写《请假单》,并提前1天向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
2)如请假3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单》,并提前3天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总经理审核,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2)部门总监、中心总经理
1)请假3天以内的(含),须填写《请假单》,并提前1天向分管副总裁提出申请获批后,报备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
2)如请假3天上的,须填写《请假单》,并提前3天向分管副总裁提出申请,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经由总裁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请假。
(3)总裁、副总裁
总裁、副总裁请假,须提前向总裁/董事长提出申请获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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