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保护弱者是社会进步
保护弱者的责任观和“意志论”的责任观是不同的。意志论的责任是一种个人自觉自愿担负的义务。我尽什么责任,如何尽责任,对谁尽责任,都由我自己决定。我尽责任,为利他人,更是为实现我自己的意志选择和决断。保护弱者的责任则是一种对自我行为后果的公共道德意识。我尽什么责任,如何尽责任,对谁尽责任,是由我参与其中的公共生活决定的。在公共生活中,我做了违反习俗的事,就算我自己不觉得羞愧,我也会受到众人的责备。从根本上说,维持道德习俗的是公众。
反面:
弱者和强者只是相对而言的,只是一种身份,现代社会之所以没有古代社会那样森严的等级制,乃是因为等级制多样化的原因,每个人都有多种身份,有时候是强者,有时候是弱者,比如在业务上是强者,在感情上是弱者
弱者可以在台面上以“文化多样性”来要求强者,但是自己心里应该明白,不要把这当成自己不进步的借口。“善待弱者”这个观念,依然是从强者的角度来说的:如果你是强者,你可以选择善待弱者或者不善待弱者。如果你是弱者,你就没得可选,只能寄希望于强者的怜悯。唯有自强,才是追上历史车轮的唯一有效方法。
回到本文的标题,即对于人类社会的进化趋势,我总结了两点:一、越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制衡越是有效,成员之间的平等程度越高。二、发达国家和非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则是越来越大,经济、科技、文化上的不平等,让优势都向发达国家倾斜。在这场赛跑中,那些掌握了“规则”的人会跑的越来越快,(那个规则是什么呢?)其他人则被抛得越来越远。
从整个社会制度的角度,既不是要只维护强者的利益,从而抑制弱者公平成为强者的机会;也不是要白白去养一些以弱者自居不劳而获,打击强者的积极性.而是要保持一种公平的转化机制和状态,即人在弱者状态,给予一定的辅助,以保障他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有机会成为强者,同样限制强者,以防止他依靠自身的强势地位以侵犯弱者公平发展的机会!
1、保护弱者是干预自主竞争,阻碍了人类进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利于更好地创造社会财富
人类同样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优胜略汰是物种进步的前提,人类正是在这种竞争中生存下来并成为世界的主导,不断增强社会竞争力,创造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同时也在此说明,并不是让那些无力生存的人自生自灭,而是给予其支援,是帮助而非保护。从生物学角度,违背自然法则的竞争干预必将延缓甚至阻碍人类自身的进化与发展。而从社会经济学角度,保护弱者干预了市场竞争机制必然导致整体更大的不公平,使得生产力发展由此严重受阻。
2、保护弱者是社会精神文明倒退的体现
保护本身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当被保护者将保护看作是一种轻视和怜悯,常产生抵触情绪。弱者接受保护后,极易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从而更加怠惰懒散,以至于他们不思进取的同时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严重负担。糟糕的是,弱者因保护而造成的竞争力不强,造成了强者在竞争中的紧迫感,使强者不能够完全的发挥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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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潜能去创造物质财富. 哪还有谁会去推动社会发展呢?更严重的是,现实中社会保护措施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处,有些甚至被利用,这本身就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倒退。
3、对待弱者,我们要做的不是保护,而是关心与支持。当今社会对待弱者的正确目的在于是弱者变强。我们要做的是关心与尊重,我们要做的不应是保护而是支持弱者,给人鱼不如授之以渔。保护弱者的确体现了人道主义思想,平等,博爱的人文思想本身没有错,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已足以让我们清醒。我方并不否认对弱势群体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辩题的讨论,更好地掌握保护与帮助的分寸,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更好地建设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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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四到六四 我们需要严格的区分道德和美德。人应该拥有美德而不是道德。道德是一种强者制定的假惺惺的外在社会教条,而美德则是真正从人类心灵深处发出的宽容与博爱。如果说明星们都在充当着慈善家,到处去捐助慈善项目,那么可以说,这些明星并不是拥有了美德,而是他们希望通过表演一种道德的行为,来向人们宣誓好像他们拥有那种从他们内心所散发出来的美德一样。当一个人更加的有钱有权的时候,他能更大程度上去表演道德行为,比如捐钱、访问穷乡僻壤,关怀农村儿童,不过即使他捐助了100亿美元,就像比尔盖茨一样,也丝毫不能证明比尔盖茨是真的实行了一种美德的行为,因为美德并不关乎物质。不要忘记了,比尔盖茨伟大的“道德行为”只会进一步加强微软公司的社会声望,从而令下一代的非洲儿童更加的喜欢微软,从而在另一种程度上更加的垄断整个非洲市场,通过这样一种委婉含蓄的方式,反而给微软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只是比尔盖茨实在是太聪明了,他通过温情脉脉的道德纱布,把微软赤裸裸的经济利益掩盖在了下面。不过这也就是比尔盖茨作为商人精明无比的地方了。啊,看啊,伟大的比尔盖茨,不仅仅是资本之神,而且也是美德之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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