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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35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中西部 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项目承担院校(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精神,经教育部、财政部评审通过,我省2011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分三个培训重点规划设计为10个子项目,计划培训骨干教师36280人。各子项目名称、学员遴选条件、培训学科、培训人数、项目承担院校(机构)等情况见附件1—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我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精神,统筹规划本地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制订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方案,重点对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师范生顶岗实习”、“城镇教
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工作做出周密安排。
各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员的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方案,准确定位培训目标,科学设计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请各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将实施工作方案或培训方案于7月25日前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国培办)。
二、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全省培训计划(分市州的培训计划安排见附件3)下达后,市州教育局要根据所辖县市区的需求,统筹安排本地的培训计划,并将县(市区)学员名册汇总后报送省国培办。
各地要高度重视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严格选派条件和程序,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培训,保证农村教师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参加过2010 年“国培计划”集中培训的学员不得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做好学员的入学通知工作。各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在开班前一周将入学时间、培训地点和相关要求通知学员,并将开班通知报省国培办,同时告知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措施,将开班通知转发相关学校,由学校通知学员本人及时参加培训。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对象,市州、县市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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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要及时按照选派条件更派参训学员。
三、完善和创新项目实施模式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培训时间为90天。继续坚持“两次置换”模式,师范生顶岗实习和城镇教师支教以县为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完善实施模式,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发挥学科和资源优势形成培训特色。要倡导“跟学”,组织学员参与本科生的学习活动,参加高校的各种学术活动,开放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室,从不同层面接受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要将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培训在时间上进行交叉安排,强化“影子教师”实践环节管理,切实提高学员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要继续按照“前移后拓”的思路,注重抓重点、促实效。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向学员发放培训需求调查问卷,指导学员做好教育调查、教学反思等准备工作,根据需求确定培训主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情景、参与等方式进行重点突破,要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指导和管理。
远程培训要完善“统一管理,分网学习”模式,要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组建网上虚拟班级,学员按学科分别登陆各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并由本省的辅导员、班级管理员统一辅导和管理。要建立“课程超市”,提供菜单式服务,组织学员在线学习、研讨和交流,充分发挥远程培训共享、互动、生成、开放的功能。要将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结合起来,在形成性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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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线考试。要加大辅导员、班级管理员、技术员队伍的建设力度,基本形成远程培训省、市、县三级辅导、检查、评价和服务体系。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省国培办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在学员中开展培训满意度测评,加强师范生顶岗实习和城镇教师支教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考评办法和细则,切实加强对市州教育局和承担培训项目院校(机构)组织实施项目的工作考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加强对师范生顶岗实习和城镇教师支教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学员培训后的跟踪管理,为学员汇报培训心得、开展学术讲座、上公开课提供机会和平台。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
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做好项目信息填报、专家库使用、资源库使用、学员管理、结业发证、项目评估等工作。要遴选有学术背景、能引领学员专业成长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组织项目首席专家和负责人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问卷测评。要加强对师范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督查和指导。
五、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配套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培训经费标准和我省实际,我省按照置换研修项目130元/人/天、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6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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