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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代建工作内容
第四条 代建人代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编制报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负责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招标方案及相关法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开展招标工作,并签订有关合同;
(3)协调配合土地、住建部门和项目所在辖区政府,落实项目的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工作;
(4)负责办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决)算、移交和组织保修等工作;
(5)根据代建合同做好业主交办的其他代建工作。
第三章 委托人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开展招标工作,并签订有关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及施工进度的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并视其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记入不良记录管理档案。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根据三亚市相关信用评价办法,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经理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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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委托人有权参与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及产权接收等工作。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及设备和重要材料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并对上述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进行确认。委托人有权监督和确认代建人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合同。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并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因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章 代建人的权利
第十四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及有关规定,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各类专业工作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并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在委托代建管理范围内,签署向承包商支付承包费的审核意见。
(3)在代建管理范围内,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缺陷维护、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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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建人有权在施工招标阶段参与、审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
(6)组织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沟通工作。
第十五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六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管理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获取奖酬金,项目如被国家部委评为优良工程还有权获取奖励。
第十七条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向委托人报告损失情况,提出索赔意见,并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其他方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由委托人补偿因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五章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建人提供包含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等内容的设计任务书。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配合代建单位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代建项目实施,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提出意见,并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委托人(若为镇政府或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组织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并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审查工作,积极配合代建人完成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合同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审核代建人提出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款、工程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支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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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 对于承担项目资金自筹任务的项目业主单位,委托人应建立项目建设专门账户,确保自筹资金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各方。联系人: 范德新 ,联系方式: 13111910836
第六章 代建人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后,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条件(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管理需要的项目代建经理部,按照建设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向委托人上报代建管理工作月报,同时抄报市发展改革部门。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向委托人提供代建管理实施规划,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 (3)项目代建主要工作内容 (以本协议第二条委托代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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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代建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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