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 活 区 住 宿 管 理 制 度
一、入场管理: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提前按照登记流程登记造册。18岁以下人员不予登记并拒绝进场;场内人员不得擅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或容留外来车辆停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二、生活管理:
1.入住人员必须爱护场内设施、房间设施,发现人为损毁情形对照《生活区设施清单》照价赔偿;
2.入住人员不得出现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首次违反者给予警告记档处理,再次违反者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存在触犯法律情形报警处理;
3.入住人员应每日清扫自己房间及走廊卫生,垃圾倒入垃圾点不得乱扔;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意更改房间结构;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不得传播邪教、色情、反社会等违法信息。
4.入住人员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及器材工具,出现损毁丢失项目部概不负责;发现盗窃、刻意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报警处理。
5.住宿期间有人员患病应及时就医,以防止感染性传染性疾病蔓延;紧急病情拨打120救护,班组长立刻通知患者家属。
三、出场管理:入住人员搬出提前一天告知管理员,并做好房内卫生;已完工人员在完工即日起三日内自觉搬出生活区,否则项目部有权强制清房锁门。
生 活 区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为保障所有场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入住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不得在生活区内擅自改动电路水路; 二、不得破坏、移动生活区内灭火器材;
三、不得在生活区内使用高功率电器;不得破坏场内标语及制度牌; 四、不得在生活区内出现明火;
五、不得在生活区内私藏爆炸品、易燃品或燃放爆竹烟花; 六、不得在生活区内乱扔烟头、废旧打火机; 七、不得在生活区内堆放生产材料、加工材料;
八、发现火情立刻报警并配合管理人员灭火;险情较大的情况下立刻撤离并用湿布捂住口鼻,不得在现场逗留或搬移物资; 九、场内所有人员需定期接受项目部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教育。
违反以上制度者对当事人及班组200-1000元罚款并没收相关物品,拒不接受处罚蛮横抵抗者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生 活 区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一、食堂内全部职工需办理健康检查证明并公示,有效期过后须再次办理。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副食品的采购、验收、 储存、加工到销售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标准,加工制作食品时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添加剂和染色剂。
三、 严格执行餐厅、厨房、库房的清扫灭害制度,做到灶具、餐具适时消毒,桌凳整齐清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灶台无油垢。 四、食堂内职工个人卫生要求:勤去甲、勤洗手、勤打扫、勤洗衣,不直接用手触碰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五、餐具用后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整齐堆放,封闭储存。 六、用餐人员顺序排队,用餐期间不得打闹、喧哗、抽烟。 七、食堂职工节约用水用电,爱护食堂设施,言谈举止文明。
食堂用餐时间:早晨6:30------8:00 中午11:00-----13:00 晚上17:00-----19:00
生 活 区 管 理 员 职 责
一、做好工人入住、搬离登记工作,归档保存清晰完整。
二、每日定时巡查生活区内消防设施、生活设施、电路及供水排水系统。发现损毁及时修缮,以保障工人日常生活。
三、每月进行人员信息抽查核对工作,一经发现违反住宿制度行为即行纠正;经济类处罚须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班组及当事人;对于蛮横抵抗人员报警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生活区出现停水停电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刻查明原因,不能自行处理修缮的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严禁工人擅自开拉电闸水闸。
五、督查食堂管理工作及场内卫生情况。
六、拟定物资需求清单上报采购员购买,并妥善保管物资成品。 七、节假停工期间负责断水断电,清场锁门。 八、每周例会整理材料汇报生活区相关工作情况。
生 活 区 入 住 登 记 流 程
1. 2. 3.
生活区管理员向新增入住人员 明确告知生活区管理制度 入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 到生活区管理员处登记入住 生活区管理员报项目负责人批准 班组长提前到生活区管理员处签字申请:注明人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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