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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朱坝中学
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层管理人员结构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部署,依据洪教发(2009)60号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洪泽县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中层管理人员年轻化、专业化,引进竞争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提嵩中层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同志选拔到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上来,提升中层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竞聘、择优”上岗原则。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坚持因需设岗,定编定岗的原则。 三、机构职数
(一)职能机构。设办公室、学工处、教研处(挂教师发展中心牌子)、总务处、安全处。原来由学校自行设立的机构根据职能并入相应机构。 (二)选聘职数。共7人,其中,办公室主任1人;学工处主任1人;教研处(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任宿舍、食堂负责人);安全处主任1人。工会、团委负责人按有关章程从上述人员中产生。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威信。
2.首次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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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表现突出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龄。
3.竞聘中层正职,一般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年轻同志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可以破格提拔。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5.符合干部任职回避规定。
6. 在同等条件下,女同志、党外人士和年轻同志优先考虑。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主任
(1)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校长室布置的计划、总结、汇报、工作报告、汇报材料等重要文字材料。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较强的接待、联络、沟通和对外宣传能力。
(4)能够独立开展调研活动,为校长室提供管理和决策方面的参考。
(5)教学业务素质好,教学实绩良好。 2.教研处(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分析教学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教学管理工作。
(2)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组织、带领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教学业务素质好,能够承担校内外公开教学任务。 (5)教学实绩良好。
3.教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1)教学业务素质好,能承担校内外公开教学任务。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分析教学工作的能力。
(3)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组织、带领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课题研究。
(4)教学实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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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工处主任
(1)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中共党员。
(2)善于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教学业务素质好,教学实绩良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开展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5)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5.总务处主任
(1)熟知后勤管理和基建维修工作。
(2)能独立完成校舍、内部装备等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3)为人厚道,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工作任劳任怨。 6.总务处副主任(兼宿舍、食堂负责人) (1)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2)熟知宿舍、食堂部管理流程并能规范操作,能够独立处理夜间和食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7.安全处主任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
(2)具有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具有协调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 梅(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伟(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杨步实(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侯正洪(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周士堂(教育局安监办主任) 李加忠(朱坝中学校长)
成 员:赵 军(朱坝中学党支部书记) 魏 勤(朱坝中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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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亚(朱坝中学副校长) 谢殿友(朱坝中学副校长) 袁开洪(朱坝中学工会主席)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宣传、部署竞聘工作。
3.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自我推荐、民主推荐和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民主推荐和党支部推荐必须明确具体的任职岗位。领导小组依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4.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竞聘者准备5分钟的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对所竞聘的岗位性质的认识、畅述自己的施政设想等。
5.民主测评。组织全体教师和学校校级班子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依据演讲答辩时的评委打分、民主测评时的教师打分和校级班子的打分,按3︰4︰3比例合出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讨论决定。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8.审核公示。学校将选拔工作开展情况及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书面报教育局党委,经审核通过后,对拟任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行文任命,任命文件、干部任用呈报表、干部基本信息表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时间安排
1.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2012年8月14日上午8:00。 2.报名。8月14日上午8:30~9:30。
3.资格审查。8月14日上午9:30~10:30。 4.公布初步人选。8月14日上午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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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演讲答辩。8月16日下午2:30。 6.民主测评。8月16日下午4:30。 7.组织考察。8月16日上午8:00。 8.讨论决定。8月16日上午11:00。 9.审核公示。8月16日下午2:30。
六、聘任管理
(一)实行聘期制度。中层管理人员聘期一届三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重新启动竞聘程序选聘。任职期间每学年底必须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接受评议,评议不合格或两次基本合格者,终止聘任。对聘期内出现的空缺职位,一般应通过竞聘的方式产生人选,其聘期至本届聘任期结束。
(二)实行竞岗制度。中层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中层管理机构调整、重组、任期届满时,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产生聘任人选。
(三)实行任职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无论是否任期届满,不再聘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寄宿部管理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实行考核制度。任期届满的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内学年述职评议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竞争下一任期的资格;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聘用。
(五)实行免职制度。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聘用:
1.学年考核评议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 3.任期届满,在竞聘中落聘的;
4.由于身体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5.犯有严重错误,造成较大影响的。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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