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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处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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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4 16:23:11

的情况下,职工需承担举证责任。工作年限计算通常具体到月,不超过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但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核实职工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是核实职工工资的重要依据。包括个人工资标准、企业平均工资标准、统筹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标准。之所以要调查核实工资标准,一是为确保职工劳动债权的准确性,二是在处理职工劳动债权异议时有依据。个人工资标准依据是劳动合同和职工在企业破产受理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包括集体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和同工种的工资标准,统筹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统计的年度企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标准以国家有关行业普遍执行的工资标准为依据。

(5)核实职工个人工资

核实职工个人工资是处理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关键工作之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里的工资是指《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59号)规定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薪、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调查核实职工的工资一定要调查核实拖欠工资的具体时间和职工的工资标准。拖欠工资的时间可以从银行的工资入账流水单、工资现金的领取签字、经有关人员签字考勤表和计件统计表等方面综合进行调查核实。职工工资标准建议梯次适用个人工资标准、企业平均工资标准、统筹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标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来确定。对于破产受理后,企业董事、监事、高管的工资,则按照《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

(6)核实代扣代缴费用

职工的工资,因职务和岗位不同而有所差别。对于法律和企业规定由企业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应在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中予以扣除。代扣代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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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个人向企业的借款及约定有职工个人承担的水电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

(7)核实经济补偿金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根据管理人调查核实的职工工作年限和职工在破产受理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所得收入按《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扣缴个人所得税。

(6)核实劳动仲裁和判决确认的职工劳动债权

核实劳动仲裁和判决确认的职工劳动债权相对比较简单,只需审查劳动仲裁或判决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即可。对在劳动仲裁或判决中确认的工伤赔偿费用,无论多少均不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判决和仲裁涉及的款项性质属于职工工资福利和经济补偿金的,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7)核实拖欠职工的其他费用

有些企业按照企业制度和合同约定需向职工支付一定的福利待遇费用但未兑现。对这些应付而未付的费用,管理人也应在核实后列入职工收入作为职工债权。此外,有些企业由于经营发生困难等原因向职工集资,对于此类集资款,除有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外,一般不作为职工劳动债权,而是以普通债权来处理。

(8)编制职工劳动债权表

职工劳动债权调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应根据调查核实的职工劳动债权情况编制职工债权表。

(三)公示职工劳动债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职工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核实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因此,对职工劳动债权进行公示是处理破产企业劳动债权的必要环节。公示应在对职工的劳动债权调查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公示的方式和地点可以采用登报公示、网站公示、法院公告栏公示、破产企业的住所地公示等,公示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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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采用不同的公示方式,以最大限度通知当事职工和其他债权人为原则。公示的内容包括劳动债权审查情况、公示的期限、公示异议处理,公示效力、管理人联系方式、职工债权表等。

(四)职工劳动债权异议处理

破产清算案件虽然在时间跨度上比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可能会长一些,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地拖下去。因此,在对职工劳动债权进行公示时,一般都要限定对劳动债权提出异议的期限。异议期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以15日为限。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包括对本人和其他职工的债权有异议以及其他债权人对职工劳动债权有异议,均可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材料。管理人对职工的异议要认真调查核实,如经调查后认为异议成立,应进行相应调整;如经调查后认为异议不能成立,管理人应向异议人做出书面答复并通知异议当事人告知其救济方式。

(五)劳动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公示期满,管理人应根据异议情况及时调整职工债权表。在召开债权人会议时,管理人应将职工劳动债权调查及处理情况向债权人会议进行通报,并将调整后的职工债权编入债权表和其他债权一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六)清偿劳动债权

清偿劳动债权通常在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财产分配方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进行。清偿劳动债权之前应通知所有劳动债权的当事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其对劳动债权有关情况给予必要关注,并保持信息畅通。清偿方式因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通常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采取现金发放当场签收来解决,人数众多的通常通过发卡或者发折由银行代发完成。由银行代发的,管理人将当事职工的身份证提交银行统一开立账户并制作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签发表,由职工签收银行卡或者银行存折后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行到开户银行登卡、折领取。领现金或银行卡、折的时候,职工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员工身份的有关证明并当场亲自领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提交当事职工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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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要求代领人当场签字按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如有遗漏的职工劳动债权,当事职工应向管理人提交相应证据,由管理人进行补充调查。如调查属实则编入职工债权表,如无法调查核实则应告知当事职工救济方式。对已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但未决的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管理人应根据仲裁或诉讼请求在破产分配时预留相应的费用。对已经过公示,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仍未与管理人取得联系的职工债权人,管理人应将其债权预留或者进行提存。

结束语

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对职工劳动债权的调查既是管理人权利,同时又是管理人的义务。职工劳动债权攸关职工的切身利益,管理人在职工劳动债权调查和处理的过程中应从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在不违反法律和工作原则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为当事职工提供各种便利。这样不仅能使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维护社会稳定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附件:(附后)

(作者联系电话:1890790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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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职工需承担举证责任。工作年限计算通常具体到月,不超过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但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核实职工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是核实职工工资的重要依据。包括个人工资标准、企业平均工资标准、统筹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标准。之所以要调查核实工资标准,一是为确保职工劳动债权的准确性,二是在处理职工劳动债权异议时有依据。个人工资标准依据是劳动合同和职工在企业破产受理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包括集体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和同工种的工资标准,统筹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统计的年度企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标准以国家有关行业普遍执行的工资标准为依据。 (5)核实职工个人工资 核实职工个人工资是处理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关键工作之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里的工资是指《江西省工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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