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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框表示的“有效截止日期”内将合同的到期日维护进去。
第七屏:日期说明创建
01 连续工作日期
薪资发放中计算工龄工资的时间 15 连续入行日期
薪资发放中计算行龄工资的时间 Z1 实际工作日期
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是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也是系统生成人员简历中使用的字段 Z2 实际入行日期
实际加入银行的时间,是首次加入光大银行的时间
在新系统中,如果员工存在工、行龄断开的情况,则应当在01、15的维护中,扣减相应的时间段,才能得出准确的薪资计算标准。如:
对于以前旧系统中,工龄、行龄往往默认与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相同的状况,由于牵涉到工资的计算标准,不再进行更改。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根据我行的业务规则,员工在试用、实习期内不发工、行龄补贴,因此,对应在此处的“连续工作日期(工龄)”和“连续入行日期(行龄)”两个字段此时不可进行维护,只维护Z1、Z2两个时间日期。在日后员工转正时,更改员工子组等组织状态信息时,会对01、15两个字段进行维护,启动薪资对工、行龄补贴的计算,具体操作见P。
第八屏:个人证件信息 维护
维护错误身份证号,系统会有提示
检查输入没有错误后点击
,并保存。
第九屏:行政职务信息创建
一般情况下,首次聘用的我行员工,存在转正、试用或未聘职不同等的情况,因此,通常在此处会做如下处理:
(一)职务级别的选择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维护。
(二)职务名称在没有确定职务前统一维护为“行员”,由于该字段是生成员工简历的关键字段,必须予以正确维护。待员工正式转正聘职后,再使用“行政职务任职”这个事件来进行职务的变动记录。
第十屏:旅行优惠创建,FA费用报销使用,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3.1.2.2 首次聘用(分行)
(一)业务描述:分行应按照规定的申报拟招聘人员的相关流程,首先将拟招聘人员的资料递交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批,并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在系统中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新员工创建员工编号,分行再依据此员工编号,在系统中点击“首次聘用(分行)”,完成对该人员首次录用的后续操作。
(二)事务代码:PA40 (三)路径:人力资源-->人事管理-->行政事务-->人力资源主数据-->人事活动-->首次聘用(分行)
(四)操作范例: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分行不享有招聘员工的权力,需先由总行批准,因此,如果按照总行首次录用的方法在第一屏,操作 创建时,会出现报错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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