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刘熙载艺概
刘原父文好摹古,故论者誉訾参半。然其于学无所不究,其大者如《解春秋》,多有古人所未言。朝廷每有礼乐之事,必就其家以取决,岂曰文焉已哉!即以文论,欧公为作墓志,称其“立马却坐,一
挥九制,文辞典雅,各得其体”;朱子称其“才思极多,涌将出来”;亦可见其崖略矣。
李忠定奏疏,论事指画明豁,其天资似更出陆宣公上。然观其《书檄志》云:“一应书檄之作,
皆当以陆宣公为法。”则知得于宣公者深矣。
朱子之文,表里莹彻,故平平说出,而转觉矜奇者之为庸;明明说出,而转觉恃奥者之为浅。
其立定主意,步步回顾,方远而近,似断而连,特其余事。
朱子云:“余年二十许时,便喜读南丰先生之文而窃慕效之,竟以才力浅短,不能遂其所愿。”又云:“某未冠而读南丰先生之文,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常以为人之为言必当如此,乃为非苟作者。”朱子
之服膺南丰如此,其得力尚须问耶!
陈龙川喜学欧文,尝选欧文曰《欧阳文粹》,其序极与欧文相类,然他文却不尽似之。此如人
饮水,冷暖自知,原不必字摹句拟,类于执迹以求履宪也。
陈同甫《上孝宗皇帝书》贬驳道学,至谓“今世之儒士,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而其自跋《中兴论》,复言“一日读《杨龟山语录》,谓‘人住得然后可以有为,才智之士非有学
力却住不得’,不觉恍然自失”。可见同甫之所驳者,乃无实之人,非龟山一流也。
陈同甫文,针砭时弊,指画形势,自非绌于用者之比。如四《上孝宗皇帝书》及《中兴五论》之类是也。特其意思挥霍,气象张大,若使身任其事,恐不能耐烦持久。试观赵营平、诸葛武侯之论事,
何尝挥霍张大如此!
陆象山文,《隐居通议》称其《王荆公祠堂记》,又称其《与杨守书》及《与徐子宜侍郎书》,且各系以评语。余谓陆文得《孟子》之实,不容意为去取,亦未易评,评之须如其《语录》中所谓“从天而
下,从肝肺中流出,是自家有底物事”,乃庶几焉。
后世学子书者,不求诸本领,专尚难字棘句,此乃大误。欲为此体,须是神明过人,穷极精奥,斯能托寓万物,因浅见深,非光不足而强照者所可与也。唐、宋以前,盖难备论。《郁离子》最为晚出,
虽体不尽纯,意理颇有实用。
儒学、史学、玄学、文学,见《宋书·雷次宗传》。大抵儒学本《礼》,荀子是也;史学本《书》与《春秋》,马迁是也;玄学本《易》,庄子是也;文学本《诗》,屈原是也。后世作者,取涂弗越此矣。
《孔丛子》:“宰我问:‘君子尚辞乎?’孔子曰:‘君子以理为尚。’”文中子曰:“言文而不及理,是天下无文也。”昌黎虽尝谓“辞不足不可以为成文”,而必曰“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陆士衡《文赋》曰:
“理扶质以立干。”刘彦和《文心雕龙》曰:“精理为文。”然则舍理而论文辞者,奚取焉?
文无论奇正,皆取明理。试观文孰奇于《庄子》,而陈君举谓其“凭虚而有理致”,况正于《庄子》
者乎?明理之文,大要有二:曰阐前人所已发;扩前人所未发。
论事叙事,皆以穷尽事理为先。事理尽后,斯可再讲笔法。不然,离有物以求有章,曾足以适
用而不朽乎?
扬子《法言》曰:“事辞称则经。”余谓不但事当称乎辞而已,义尤欲称也。观《孟子》“其事则
齐桓、晋文”数语可见。
言此事必深知此事,到得事理曲尽,则其文确凿不可磨灭,如《考工记》是也。《梁书·萧子云传》载其“著《晋史》至《二王列传》,欲作论草隶法,不尽意,遂不能成”。此亦见实事求是之意。
《易·系传》谓“易其心而后语”,扬子云谓“言为心声”,可知言语亦心学也。况文之为物,尤言语
之精者乎?
志者,文之总持。文不同而志则一。犹鼓琴者,声虽改而操不变也。善夫陶渊明之言曰:“常著
文章自娱,颇示己志。”
或问渊明所谓“示己志”者,“己志”其有以别于人乎?曰:只是称心而言耳。使必以异人为尚,岂
天下之大,千古之远,绝无同己者哉?
“圣人之情见乎辞”,为作《易》言也。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易》教之神,神以此也。
使情不称文,岂惟人之难感,在己先不诚无物矣。
《文赋》:“意司契而为匠。”文之宜尚意明矣。推而上之,圣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正以意
无穷也。
《庄子》曰:“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施。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
是知意之所以贵者,非徒然也。为文者苟不知贵意,何论意之所随者乎?
文以识为主。认题立意,非识之高卓精审,无以中要。才、学、识三长,识为尤重,岂独作史
然耶?
“出辞气,斯远鄙倍矣”,此以气论辞之始。至昌黎《与李翊书》、柳州《与韦中立书》,皆论及
于气,而韩以气归之于养,立言较有本原。
自《典论·论文》以及韩、柳,俱重一“气”字。余谓文气当如《乐记》二语,曰:“刚气不怒,柔
气不慑。”文贵备四时之气。然气之纯驳厚薄,尤须审辨。
韩昌黎《送陈秀才彤序》云:“文所以为理耳。”《答李翊书》云:“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周益公序《宋文鉴》曰:“臣闻文之盛衰主乎气,辞之工拙存乎理。昔者帝王之世,人有所养,而教无异习。故其气之盛也,如水载物,小大无不浮;
其理之明也,如烛照物,幽隐无不通。”意盖悉本昌黎。 文要与元气相合,戒与尽气相寻。翕聚、偾张,其大较矣。
《孔丛子》曰:“平原君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辩事也,其人理胜于辞,公辞胜于理。’”扬子曰:“事辞称则经。”韩昌黎则曰:“辞不足不可以为成文。”此“辞”字,大抵已包理事于其中。不然,得
无如荀子所谓“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者乎?
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易·系传》曰:“其辞文”,无不及也。《曲礼》曰:“不辞费”,无太过也。
文中用字,在当不在奇。如宋子京好用奇字,亦一癖也。
文,辞也;质,亦辞也。博,辞也;约,亦辞也。质,其如《易》所谓“正言断辞”乎?约,其如
《书》所谓“辞尚体要”乎?
言辞者必兼及音节,音节不外谐与拗。浅者但知谐之是取,不知当拗而拗,拗亦谐也;不当谐
而谐,谐亦拗也。
“书法”二字见《左传》,为文家言法之始;《庄子·寓言》篇曰:“言而当法”;晁公武称陈寿《三国志》“高简有法”;韩昌黎谓“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辞者,悉有法度可观”;欧阳永叔称尹师鲁为文章“简
而有法”;具见法之宜讲。
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一阖一辟谓之变。然则文法之变,可知已矣。
兵形象水,文脉亦然。水之发源、波澜、归宿,所以示文之始、中、终,不已备乎? 揭全文之指,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
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 作短篇之法,不外“婉而成章”;作长篇之法,不外“尽而不污”。
《文心雕龙》谓“贯一为拯乱之药”,余谓贯一尤以泯形迹为尚。唐僧皎然论诗所谓“抛针掷线也”。 章法不难于续而难于断。先秦文善断,所以高不易攀。然“抛针掷线”,全靠眼光不走;“注坡蓦
涧”,全仗缰辔在手。明断,正取暗续也。
文章之道,斡旋驱遣,全仗乎笔。笔为性情,墨为形质。使墨之从笔,如云涛之从风,斯无施
不可矣。
一语为千万语所托命,是为笔头上担得千钧。然此一语正不在大声以色,盖往往有以轻运重者。
客笔主意,主笔客意。如《史记·魏世家赞》,昌黎《送董邵南游河北序》,皆是此诀。 义法居文之大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称孔子次《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
法”,此言“义法”之始也。
长于理则言有物,长于法则言有序。治文者矜言“物”、“序”,何不实于“理”、“法”求之? 文之尚理法者,不大胜亦不大败;尚才气者,非大胜则大败。观汉程不识、李广,唐李勣、薛
万彻之为将可见。
东坡《进呈陆宣公奏议札子》云:“药虽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上神宗皇帝书》云:“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盖法高于意则用法,意高于法则用意。用意,正其神明于法也。文章一道,
何独不然!
叙事之学,须贯《六经》、九流之旨;叙事之笔,须备五行、四时之气。“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弗可易矣。大书特书,牵连得书,叙事本此二法,便可推扩不穷。
叙事有寓理,有寓情,有寓气,有寓识,无寓则如偶人矣。
叙事有主意,如传之有经也。主意定,则先此者为先经,后此者为后经,依此者为依经,错此
者为错经。
叙事有特叙,有类叙,有正叙,有带叙,有实叙,有借叙,有详叙,有约叙,有顺叙,有倒叙,有连叙,有截叙,有预叙,有补叙,有跨叙,有插叙,有原叙,有推叙,种种不同。惟能线索在手,则错
综变化,惟吾所施。
叙事要有尺寸,有斤两,有剪裁,有位置,有精神。
论事调谐,叙事调涩,左氏每成片引人言,是以论入叙,故觉谐多涩少也。史莫要于表微,无
论纪事纂言,其中皆须有表微意在。
为人作传,必人己之间,同弗是,异弗非,方能持理之平,而施之不枉其实。
传中叙事,或叙其有致此之由而果若此,或叙其无致此之由而竟若此,大要合其人之志行与时
位,而称量以出之。
刘彦和谓“群论立名,始于《论语》”,不引《周官》“论道经邦”一语,后世诮之,其实过矣。《周官》虽有论道之文,然其所论者未详;《论语》之言,则原委具在。然则论非《论语》奚法乎?
论不可使辞胜于理,辞胜理则以反人为实,以胜人为名,弊且不可胜言也。《文心雕龙·论说》
篇解“论”字有“伦理有无”及“弥纶群言,研精一理”之说,得之矣。
有俊杰之论,有儒生、俗士之论。利弊明而是非审,其斯为俊杰也与!论之失,或在失出,或
在失入。失出视失入,其犹愈乎?法以去弊,亦易生弊。立论之当慎,与立法同。
论是非,所以定从违也。从违不可苟,是非可少紊乎?人多事多难遍论,借一论之。一索引千
钧,是何关系!
《文赋》云:“论精微而朗畅。”“精微”以意言,“朗畅”以辞言。“精微”者,不惟其难,惟其是;“朗
畅”者,不惟其易,惟其达。
论不贵强下断语。盖有置此举彼,从容叙述,而本事之理已曲到无遗者。
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
不辩。”余谓有不论,不议,不辩。论议辩斯当矣。
叙事要有法,然无识则法亦虚;论事要有识,然无法则识亦晦。
文有“辞命”一体,“命”与“辞”非出于一人也。古行人奉使,受命不受辞。观展喜犒师,公使受命于展禽,可见矣。若出于一人而亦曰“辞命”,则以主意为“命”,以达其意者为“辞”,义亦可通。 辞命之旨在忠告,其用却全在善道。奉使受命不受辞,盖因时适变,自有许多衡量在也。辞命
亦只叙事、议论二者而已。观《左传》中辞命可见。
辞命体,推之即可为一切应用之文。应用文有上行,有平行,有下行。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 陈寿上《故蜀丞相诸葛亮故事》曰:“皋陶之谟略而雅,周公之诰烦而悉。何则?皋陶与舜、禹共谈,周公与群下矢誓故也。”《晋书·李密传》中语略与之同。辞命各有所宜,可由是意推之。
文之要,本领气象而已。本领欲其大而深,气象欲其纯而懿。
老子曰:“言有宗。”墨子曰:“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宗”、“类”二字,于文之体用包括
殆尽。
文固要句句字字受命于主脑,而主脑有纯、驳、平、陂、高、下之不同。若非慎辨而去取之,
则差若毫厘,缪以千里矣。
文之所尚,不外当无者尽无,当有者尽有。故昌黎《答李翊书》云:“惟陈言之务去。”《樊绍述墓志铭》云:“其富若生蓄,万物必具。”柳州《愚溪诗序》云:“漱涤万物,牢笼百态。”
文有以不言言者。《春秋》有书有不书,书之事显,不书之意微矣。
文有写处,有做处。人皆云云者,谓之写;我独云云者,谓之做。《左传》《史记》兼用之。 乍见道理之人,言多理障;乍见故典之人,言多事障。故艰深正是浅陋,繁博正是寒俭。文家方以此自足而夸世,何耶?“白贲”占于《贲》之上爻,乃知品居极上之文,只是本色。 君子之文无欲,小人之文多欲。多欲者,美胜信;无欲者,信胜美。文尚华者日落,尚实者日
茂,其类在色老而衰,智老而多矣。
文有古近之分。大抵古朴而近华,古拙而近巧,古信己心而近取世誉,不是作散体便可名“古文”
也。
文有三古:作古之言近于《易》,则古之言近于《礼》,治古之言近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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