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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可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食药监械管[2013]40号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3.07.01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可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
格的通知
(食药监械管〔2013〕40号)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2年11月24日至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器输液器等717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范围及限制要求 1 /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7月1日
附件
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范围及限制要求 名称: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崇文路669号 序号 1 项目/参数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器输液器 序号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限制范围及年号) 说明 名称 全部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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