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洁净室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要点1
对现有建筑进行洁净室装饰装修时,应对现场环境、现有设施等进行清理与清洁,达到洁净施工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4、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包括进出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洁净管制。5、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低温施工时,对有温度要求和影响的施工作业,应采取保温措施。6、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隐蔽空间,应做好清扫与清洁记录。7、 洁净厂房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护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表面,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等造成表面凹陷、破损和表面装饰的污染。(二) 墙、柱、顶涂装工程1、本节适用于水性、溶剂型以及防尘、防霉涂料的涂装工程的施工验收。2、 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基层养护应达到设计要求;(2) 基层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3) 基底应坚实、牢固,不得出现蜂窝、麻面、空鼓、粉化、裂缝等现象;(4) 新建筑应将建筑物表面建筑残留物清理干净,并用砂纸打磨;旧墙面在施工前应将疏松部分清理干净,并涂界面剂后再补平;(5) 当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层上施工时,含水率要求:溶剂型涂料时宜大于8%;水性涂料时宜大于10%;(6) 抹灰基层施工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起皮、起泡、流坠和裂缝等。2、 涂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涂料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不宜在
阴雨天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5℃;(3) 涂装前确认基层已硬化、干燥,并符合本规范4.2.5条的规定;(4) 涂装层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起泡、流坠和裂缝。(三) 地面涂装工程1、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要求:(2) 基层上的水泥、油污等残留物清理干净;(3) 当基层为建筑物的最底层时,必须做好防水层;(4) 基层表面的尘土、油污、残留物等应清除干净;并用磨光机、钢丝刷全面打磨、修补找平,并用吸尘器清除灰尘;(5) 对于旧地面为油漆、树脂及PVC地面清除时,应将基层表面打磨干净,并用腻子或水泥等修补找平。(6) 当基底表面为混凝土类时,其表面应坚硬、干燥,不得有蜂窝麻面、粉化、脱皮、龟裂、起壳等现象;且应平整、光滑;(7) 当基层为瓷砖、水磨石、钢板时,相邻板块高差不应大于1.0mm。板块不得有松动、裂缝等现象。2、 面层涂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涂装的厚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偏差不得大于0.2mm;(2) 面层涂装必须待结合层晾干后进行;(3) 面层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5℃;(4) 每次配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完,并作好记录;(5) 面层施工宜一次完成。分次施工时,应做到接缝少,并设置于隐蔽处。接缝应平整、光滑,不得分色、露底;(6) 表面应无裂纹、鼓泡、分层、麻点等现象;(7) 防静电地面的体积电和表面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3、地面涂装用材料应具有防霉、防水、易清洗、
耐磨、发尘少、不积尘和对产品质量无害的性能。(四) 高架地板1、高架地板及其支撑结构,应符合设计和承重要求。安装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复核荷载检验报告,每种规格均应具有相应的检验报告。2、铺设高架地板的建筑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2) 地面表层应平整、光洁、不起尘,含水率不大于8%,并按设计要求涂刷涂料;3、高架地板的面层和支承件,应平整、坚实,并具有耐磨、防霉变、防潮、难燃或不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耐酸碱等性能。4、对有防静电要求的高架地板,安装前应核查产品出厂证明、合格证和防静电性能测试报告。5、对有通风要求的高架地板,面层上的开孔率和开孔分布、孔径或边长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6、高架地板支撑立杆与建筑地面的连接或粘结应牢固可靠。支撑立杆下部的连接金属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螺栓的外露丝扣不得少于3扣。7、 高架地板面层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8、高架地板施工前应认真放线,正确选择标高基准点和标出地板块安装位置、高度。9、 高架地板安装后行走应无摆动,无声响,牢固性好。10、 高架地板边角位置板块的安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切割后镶补,设可调支撑和横杆,切割边与墙体交接处应用柔软的不产尘材料填缝。(五)、吊顶工程1、 吊顶工程的施工前,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交接。(1)吊顶内各类管道、功能设施和设备
的安装工程;(2)龙骨、吊杆和预埋件等的安装,包括防火、防腐、防霉变、防尘处理;(3)其它与吊顶相关的隐蔽工程。2、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它支架的标高等办理工序交接手续。3、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或防腐处理;当吊顶上部作为静压箱时,预埋件与楼板或墙体的衔接处,均应进行密封处理。支吊架应采取防尘处理。4、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吊顶工程施工详图、设计及施工说明和相关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等;(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 施工记录。5、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应与主体结构相联。不得与设备支架和管线支架联接;吊顶的吊挂件亦不得用作管线支吊架或设备的支吊架。6、空气过滤器、灯具、烟感探测器、扬声器和各类管线穿吊顶处的洞口周围应平整、严密、清洁,并用不燃材料封堵。隐蔽工程的检修口周边应采用密封垫密封。7、 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板间缝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间缝隙应一致,每条板间缝隙误差不得大于0.5mm;并以密封胶均匀密封,做到平整、光滑、略低于板面,不得有间断和杂质。8、吊顶饰面的材质、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对产品性能进行核对。9、吊杆间距宜小于1.5m。吊杆与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10、 吊杆、龙骨和饰面板的安装必须安全、牢固。11、 吊杆、龙骨的
材质、规格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12、 吊顶饰面表面应清洁、光滑、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纹和缺损;并不得发生霉变,不产尘。13、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14、 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金属板石膏板1表面平整度1.0~2.03.0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或水平仪检查2接缝平直度1.0~1.53.0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或经纬仪检查3接缝高低差0.5~1.01..0用钢尺和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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