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文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通用版
9)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0)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11)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逐步提高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的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确保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如下:
1)特殊工种包括:电工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发证后方能上岗。
2)工人调换工作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准上岗。
3)公司对各级领导包括: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规定、法令、条例、及公司安全生产教育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4)每年冬季组织一次特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进入现场施工顺序基本符合开工条件后,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
2)安全标志牌的位置,必须明确,不得随意乱挂。 3)教育工人认识安全标志的意思以免发生事故。
4)安全标志牌表面必须清洁,保证正常工作人员在3米以外可以看清。 5)在竣工后,安全标志牌必须保存好不得随意破坏。
6)各施工队做好每个工程标志牌的位置详图以便检查。 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队进入现场必须按照JG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32---82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电气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电气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以及触电急救技术,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取得“电工安全操作许可证”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试,因故间断电气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单位要负责重新组织学习有关电气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5)施工现场应建立、建全电气技术管理、检查和设备维护检修制度以及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电气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6)凡属于电气方面出现问题,包括搬迁、移动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各类用电人员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里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锁好。
7)值班电工应认真作好日巡检记录。临时用电条件差、变化大,而且人员复杂,属于动态管理,所以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并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8)作好安全检测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检验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等。
9)作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记录情况要真实详细(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10)值班电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但作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应对非电工使用的电气设备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1)凡违反以上条例的作业人员,按现场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有关人员特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项目部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2)项目经理每星期组织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制定的措施要有针对性;
4)项目部人员要积极参加检查活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解决,并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措施;
5)不参加检查活动的管理人员应向项目经理请假凡故意不参加检查活动的将按照现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得不到解决的,未造成事故的交项目部处理,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6、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条例、细则规定。开工前办理噪音监测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中的有关条款,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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