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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应当撤销封库令。此后工程重新开展前期工作,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发布封库令。
(二)封库令调查期满前开工建设,但建设期间未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连续停工两年的,应当撤销封库令。此后工程继续建设,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发布封库令。
七、撤销封库令程序
(一)封库令调查期满未能开工建设,项目业主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延长期满仍未开工的,由省人民政府直接撤销封库令。
(二)已经发布封库令并经核准(批准)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认定不能在三年内开工建设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移民办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封库令。
(三)封库调查期满前开工建设,但建设期间未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连续停工两年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移民办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封库令。
(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应当撤销封库令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由省人民政府决定。
八、因项目业主责任造成封库令撤销、项目停建的,项目业主对受封库令影响的区域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补偿方案由项目业主与县级人民政府协商,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移民办批准。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库令,其封库调查期限和撤销程序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DLT5376-2007) 2、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DLT5377-2007) 3、建设征地移民界线界桩布置及测设技术要求 4、土地勘界工作流程
5、土地勘测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第182号) 6、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范本)
8、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和土地预审报告审批流程 9、地籍调查概述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1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12、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13、四川省国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川价字非[1991]116号)
14、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15、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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