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补录系统操作流程(金华)1 - 图文
操作说明:
1、此界面信息录入需按照档案信息以及导出的贷款信息进行录入。
2、特色品种名称:可以选择相应的特色贷款。 3、申请金额:“存量合同贷款”输入抽取数据时点的贷款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也就是借据金额,而不是借据余额);“一证通合同贷款”输入档案中约定的合同授信金额。否则关联不上贷款。
4、期限月和期限日:“非循环”贷款输入根据导出的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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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信息中的贷款起止日期算出的月数和天数;“循环”贷款输入根据贷款档案中约定的合同贷款起止日期算出的月数和天数。期限月和期限日无需计算十分准确,只要大于实际贷款期限即可,如:12个月零10天,录入13个月即可。具体日期以系统导出的为准。
5、担保方式和担保类型,按照实际选择。联保贷款担保方式选择保证,担保类型选择自然人保证。
6、执行利率:“非循环”贷款输入导出的贷款信息中的利率;“循环”贷款不需要输入。逾期贷款执行逾期利率。
7、贷款投向:按照实际进行选择。否则上后直接影响涉农贷款数据统计。
8、申请受理时间:“非循环”贷款输入导出的贷款信息中的贷款起日;“循环”贷款输入贷款档案中约定的合同起日。
(五)、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返回”按钮,进入“历史申请补录列表”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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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说明:
1、在“历史申请补录列表”界面,点击“查看与修改”按钮,可以对已建立的贷款申请信息进行查看或修改。
2、在“历史申请补录列表”界面,点击“申请撤销”按钮,可以对已建立的贷款申请信息进行删除操作。
3、如果建立的贷款申请信息为个人保证贷款,需录入保证人信息。联保体贷款无需录入保证人信息;抵质押贷款无需录入抵质押信息。
4、录入保证信息的保证人,需在系统内已存在客户信息,如果没有的话,需要先到综合业务系统建立客户信息。
5、银团贷款按一般贷款补录。各参与行补录自己单位的放款金额
六、存量信息关联
(一)、进入“合同管理”模块,选择“存量合同补录”或“一证通合同补录”选项,如下图:
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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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做过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贷款在“一证通合同补录”选项中补录;除此之外在“存量合同补录”选项中补录。
(二)、以“非循环”贷款为例说明,点击“存量合同补录”选项,进入“存量合同信息查询”界面,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后。如下图:
(三)、点击下面“查询”按钮后,进入“存量合同信息列表”界面,如下图:
(四)、选择需要关联的贷款信息,点击“存量贷款补录”按钮,进入“选择申请”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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