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京电营〔2010〕29号 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
(5) 在低电阻接地系统中,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大于0.5Ω小于4Ω时,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与设备外壳接地应分别敷设且距离大于5米;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小于等于0.5Ω时,可以共用。
3.4 母线
3.4.1 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
3.4.2 母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3.4.3 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3.4.4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气设备接线端子搭接,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3.4.5 母线的相序排列及涂色(或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母线的涂色(或色标)规定。
3.5 直流设备及信号屏
3.5.1 直流柜型号、信号屏型号、电池组容量应与设计图纸一致。
3.5.2 直流设备电气元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靠,密封良好。
3.5.3 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漏液现象。 3.5.4 单个电池的电压应符合要求。
3.5.5 直流充电电源应由两路低压交流电源供电。 3.5.6 直流馈出电源导线长度、截面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6 二次电缆敷设及接线
3.6.1 电缆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 3.6.2 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屏蔽电缆。
3.6.3 二次电缆和高压电缆应分别敷设,并且二次电缆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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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专用槽盒内。
3.6.4 电缆两端应固定牢靠,弯曲半径应大于10倍电缆外径。
3.6.5 控制电缆终端头内层应使用塑料带包扎。
3.6.6 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的配臵,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长度应留有适当裕度(长度不应小于最长使用线芯)。
3.6.7 屏蔽线应绑扎成束,端头冷压片压接牢固,接地铜排每个螺栓上不超过5个接头。
3.6.8 电缆芯线制作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3.6.9 控制电缆的两端应拴挂电缆标牌。
3.6.10 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止地点。标志牌应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形式,字体一致,排版格式一致。标志牌外型尺寸规格应统一。
3.7 低压柜及低压电容器
3.7.1 低压柜型号、数量应与《设备选型、选厂确认函》一致。
3.7.2 低压柜排列及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7.3 低压柜汇流排(包括零线、PE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3.7.4 开关型号、容量、分断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7.5 连接相位、相序应正确。 3.7.6 低压电容器柜应满足设计要求。
3.7.7 低压电容器应无渗、漏液现象,外观无损伤。复合投切装臵应符合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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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自备发电机闭锁应可靠,避免向电网返送电源。 3.7.9 低压开关柜及安装应符合要求:
(1) 低压柜安装垂直误差小于1.5毫米/米,最大误差小于3毫米;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小于2毫米;侧面垂直误差小于2毫米;盘间接缝小于2毫米。
(2) 柜体与基础型钢应固定牢固(不许焊接)。
(3) 柜内接地母线与接地网应可靠连接,接地材料规格不小于设计要求,每段柜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点。
(4) 电压表、电流表、红绿指示灯应设臵齐全。
(5) 检查两路及以上进线与联络开关的闭锁关系,传动应正确。 (6) 检查两路及以上进线、联络开关的手动、自投自复、自投手复及零位动作应正确。
(7) 应有调度编号。
(8) 低压柜的相间及对地距离应符合规定。 (9) 低压柜与低压柜之间隔板应齐全。
(10) 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的连接应正确,检查连接相序应正确。 (11) 柜、屏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须接地(PE)可靠;可开启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软铜线连接,软铜线截面不应小于6平方毫米,采用螺栓连接,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并做好标识。
(12) 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 (13) 低压柜内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接入负荷性质应与供电方案及设计要求一致。
(15) 对于二级及以上重要用户,应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预留应急发电车接入点,与市电联络开关应由可靠闭锁装臵。
(16) 检查重要用户、调度户开关保护定值的设定是否满足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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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的要求。
3.8 低压报装客户
3.8.1 客户现场情况应与客户供电方案一致。
3.8.2 产权分界点及第一支持物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各种安全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
3.8.3 接户线不应超过25米,超过时应按照低压架空配电线路架设。
3.8.4 表外线应采用绝缘铜线,长度不宜超过20米,直入式计量表外侧光、力应分别引线。
3.8.5 计量箱(柜)不宜设在高温、潮湿、振动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明装计量箱底部距离地面不低于1.8米,暗装计量箱底部距离地面不低于1.4米,装在柜内的计量表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7米;表盘(柜)金属外壳、门应可靠接地。
3.8.6 用电负荷应按照不同的用电性质分别接入计量表计,并分别设臵总开关。
3.8.7 核实现场用电容量不应超过报装容量。 3.9 高压计量装臵
3.9.1 高压计量客户须设立专用、独立的计量柜。 3.9.2 每一计量点的计量装臵安装位臵应满足全封闭、集中安装要求。
3.9.3 核对表计计量的用电负荷性质与应计量的实际负荷性质一致。
3.9.4 现场计量装臵互感器变比、精度、计量组数、母子表关系应与方案一致。
3.9.5 计量装臵的二次线及接线盒安装应符合要求。 3.9.6 应预留远采设备的安装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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