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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法
禁止机动车挂靠经营需谨慎
学 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 业:物流工程与管理 姓 名:王盼盼 学 号:2012123043
二〇一三年七月
禁止机动车挂靠经营需谨慎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挂靠经营己经成为交通运输业中普遍 存在的现象。但客运挂靠的安全隐患严重、产权不清晰、服务质量低劣、损害劳动者权益、国有公共资源被有偿转让、制约客运企业规模化发展等弊端日益显现。“清挂”工作难度大,可以采取统一领导、通力协作,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规范运输市场准人退出机制,以保证“清挂”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机动车挂靠经营的弊端
所谓机动车辆挂靠经营,是指挂靠车主出资购买车辆,以客货运输企业(即挂靠单位)为车主登记人,并以其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经营,由挂靠单位提供符合营运的法律条件,如客车经营线路、货车各种营运手续等,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或有偿服务费的经营方式。
由于挂靠车辆的产权属于运输企业,资本的逐利性使挂靠车主把经济效益最大化放在了第一位,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公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交通部早在1998年的《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中就明文规定:“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不得挂靠经营”。2004年国务院颁发道路运输条例,严令禁止“挂靠经营”,规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律不准为挂靠车辆审批线路。2005年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指出,“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按照交通部公路司的规定,最迟2007年底要将所有客运线路挂靠车辆清理完毕。曾被作为道路运输业发展新模式的挂靠经营,也颇遭业界批评。
一是行车事故频发,挂靠经营存在安全隐患。从挂靠单位来看,尽管大多数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在行车安全管理上采取的措施较为严格,但在挂靠经营模式下,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况且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收取车主挂靠费后便万事大吉,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更有甚者,对挂靠车辆根本没有任何安全管理措施,对车辆只提供办证、年审、维护等服务,甚至有时候发生行车事故也无从知晓。从挂靠车主来看,绝大多数车主安全意识淡薄,车辆的各项成本,包括安全管理成本等被压缩到极点,车辆技术状况差,超载、超速、躲避安检等屡见不鲜,行车事故频繁发生。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客车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挂靠车辆的肇事比例多达 90%。因此,挂靠经营模式潜藏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二是市场秩序混乱,挂靠经营存在较多违规行为。挂靠经营引发的利益主体多元化,造成经营行为不规范。实践中,一些挂靠车主往往不按许可线路运营,不遵守法律法规,车辆外挂、异地经营、恶性降价、非法运输、违规经营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服务质量较差,挂靠经营突显诚信危机。从道路客运市场来看,由于客运门槛低,拉客、宰客、甩客、卖客、倒客以及欺行霸市等现象屡有发生。挂靠经营追求的是单车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置服务质量、市场信誉于不顾;从道路货运市场来看,一些货运车辆带病上路、违法运输、野蛮装卸、监守自盗,甚至连车带货“人间蒸发”现象时有发生,道路运输市场诚信度不高。
四是车辆产权模糊,挂靠经营潜藏法律风险。挂靠车辆的产权关系不明晰、经营主体不明确,使得由车辆产生的法律责任难以认定。司法机关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时,常常遇到挂靠企业与挂靠车主之间的责任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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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禁止挂靠并坚持走公司化经营之路 2.1 禁止挂靠经营的原因
(1)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 000美元,居民消费从“衣食温饱”向“住行小康”转变。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人均GDP在1 000至4 000美元期间,社会发展对运输的实效性要求、质量性要求将大大提高,道路运输速度快、机动灵活的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要求道路运输实现超前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运输经营制度变迁满足人们的制度需求,达到新的制度均衡。
(2)从利益格局调整的角度来分析。①清理挂靠经营实现集约化经营,能够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道路运输业的规模经济,是指随着网络上运输总产出的扩大,平均运输成本不断下降的现象;运输业的范围经济,是指与分别生产每一种运输产品相比较,共同生产多种运输产品的平均成本可以更低。随着经济的发展,旅客的出行需求,货物的运输需求越来越大。为大企业、港口服务的货运企业由于客源、货源稳定,业务操作和服务过程容易控制,通过清理挂靠,采用集约化经营,可以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②清理挂靠经营,实施集约化经营,改善交通运输环境,能够将外部性内部化。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会引起港站相邻的土地价值上升。此外,运输条件的改善对地区开发的边际收益很大,因为某一地区的可达性由于运输费用明显下降而一下子提高了很多,引起经济活动的增加。一些国家为支持运输业的发展,允许运输商同时进行房地产开发,一部分由运输带来的外部效益被转化为运输商的收入。③清理挂靠有助于对风险的分散与克服。一些挂靠企业重效益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不对挂靠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把关,不重视挂靠人员素质,只知向挂靠车主收取费用,而忽视对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致使挂靠车辆事故频生。以某国有大型道路运输客运企业为例,挂靠车数量是公营车的4倍,而挂靠车所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是公营车的8倍。④清理挂靠经营,明晰产权,能够实现交易费用的转移与降低。由于挂靠经营车辆的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明确,使得由挂靠车辆产生的法律责任难以认定。具体表现在挂靠车辆的经营权为车主个人,但挂靠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行使权都为被挂靠企业所有。一旦挂靠车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挂靠车主不能赔偿损失,被挂靠企业往往要代其赔偿。被挂靠企业和挂靠者也因此产生法律纠纷。 2.2 坚持走公司化经营之路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由国家规定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公司化经营模式下,车辆产权和客运路线经营权归客运企业所有,客运车辆由客运企业统一购置,股东“见股不见车”,客运路线全部由客运企业直接进行管理,不以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路线经营权,经营的全过程处于企业的管理之中。所有客运收入有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进行核算,客运企业同意核算经营成本,并承担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真正使运输成为一种公认的、满意的消费产品。
坚持走公司化经营之路,注重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注重效益与成本的关系,注重质量与信誉的关系,促使企业巩固现有条件,重视未来的发展么从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一是有利于保障广大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抵抗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四是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五是有利于整合客运资源,优化运力结构,加快区域客运体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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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禁止挂靠需谨慎
公路客运挂靠经营存在以上种种弊端,2003年交通部出台了客运挂靠的禁
令,浙江、江西、湖北、江苏、安徽等许多省市纷纷向挂靠经营亮起了红灯,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然而挂靠经营仍然在很多地方“春风吹又生”,由地面转为地下。造成“清挂”阻力重重的原因主要是:其一,来自挂靠车主的顾虑,担心“清挂”会失去现有被挂靠企业享有的各项国家优惠政策,失去现有被挂靠企业的品牌资源优势;其二,来自被挂靠企业的顾虑,担心“清挂”意味着现有的“无风险”、“稳定”的利益丧失而企业又对集约化经营后的收益没把握,顾虑税收和管理成本将明显增加;其三,来自于“清挂”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实际问题。如在“清挂”中,车主客运线路经营权这个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被忽略,其实许多线路特别是一些热线路的经营权是车主几经转手买进的,但管理部门在补偿上确有为难之处,承认经营权有价与“停止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国家政策不符;又如许多客运企业纯粹是“空壳公司”,没有收购挂靠车辆的实力,而挂靠车主也不愿融资人股“空壳公司”;又如效益好的线路大家愿意收购,而效益差的线路则不愿出资等等。可见,“清挂”工作难度大,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任务的。
4 清挂需完成的任务
4.1 清挂”要统一领导,通力协作,循序渐进
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交通、公安、工商、税务、国资、财政、审计、稽征等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客运企业要通力协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在“清挂”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要尊重历史沉淀下来的客观因素,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按“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在计划时间内有序进行,以确保正常的运输秩序。“清挂”可先在高速客运、快速客运上进行公司化经营试点,再在市际、县际客运上实施;最后推广到县内、农村客运和省际超长线客运上。
4.2 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规范运愉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客运资源优化配置 审批客运线路经营权是运管部门宏观调控客运市场的重要手段,清理挂靠客车,实行公司化经营,要以线路经营权为杠杆,推动客运业户进行资产重组和规范经营。目前较为成熟的模式就是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将客运线路经营权与企业素质、企业等级、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挂钩,将不具备客运经营资质的经营业户,逐步从客运市场中淘汰出局;严格把好市场准人关,不审批挂靠经营的客运线路,形成规范的运输市场准人退出机制,实现客运资源优化配置。
清挂”有利于客运企业的发展,促使企业多方筹集资金,投资购车,扩大资产规模,做到自主经营,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并树立品牌形象;“清挂”有利于民营运输经济的发展,为私营业主和其他企业的资产重组提供更多的机遇,而对于已具备经营条件的原线路私营业主,则可以合法的自主经营;“清挂”有利于落实经营主体的责任,规范客运市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运输安全。因此随着道路运输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管理部门的积极引导,挂靠经营将逐渐退出市场经济舞台,客运业一定会逐步走向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为社会提供快速、安全、便捷、有序的公路旅客运输服务。但同时也要看到,挂靠经营难以在短时期内一举消除,道路客运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做好“清挂”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自身挂靠车辆的特点,切实采取应对措施,有效规避挂靠经营因缺乏监管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特别是在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方面。可以通过用合同来规范挂靠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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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挂靠车辆进人门槛、严把车辆技术关和保险关、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经营管理力度等手段来加强挂靠经营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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