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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邑大 酒 店 订 房 协 议 书
协 议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房间特惠价如下:(人民币) 客房类型 门市价 前台售价 结算底价 建议售价 是否含早 备注 早餐: 加床: 政府税金 说明: 1)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费用如服务费等。 2)结算底价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实际结算价格。
2、 若乙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特惠价格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签约价 格将根据相应比例下调,以便使甲方所售价始终低于乙方现行门市价。
3、乙方按照甲方之售价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费用,甲方将于每月5日
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客人入住详细资料。经双方核对后 ,由乙方在每月20日
前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当双方统计的房晚数有出入时,以乙方记录为准 ,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住的,不计入房晚数内。
4、 甲乙双方应对上述涉及条款保守秘密,甲方的一切公开宣传均不应涉及 此价格,乙方也不可将价格泄露给第三方。
5、 当甲方客人要求延住或加房时,乙方应让客人直接向甲方重新预订。如 因特殊情况与甲方预订中心联系不上,可按甲方之售价予以续住并计入 甲方房晚总数。
6、 甲方将以传真方式向乙方进行预订,预订电话: 预订传真: 在非工作时间或假期可以将传真发至乙方前台
或商务中心传真: 按甲方传真内容予于接待。
7、 如其中一方擅自变更终止本协议,须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 协议第一条款价格随市场变化经双方同意后可随时进行调整,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0、本协议执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话: 总机电话: 传 真: 销售部传真: 签署人: 签署人: 预订联络: 预订联络人: 财务联络: 对帐联络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名: 帐 户: 帐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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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星级 开业时间 所在区域/商业区( ) 总楼层数( ) 装修时间: 客房总数( ) 餐饮服务: 娱乐设施: 会议室: 服务设施: 周遍标识: 酒店交通: 信用卡受理: 房间类型和数量 房型名称
数量 面积 楼层 上网信息 床型及尺寸 房间设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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