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绵阳市装修标准合同
庭
装 饰 装 修
施工合同
1
工 程家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个体从业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部门颁发《从业技能岗位证书》。 二、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
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三、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
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四、
家庭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泥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五、
家庭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
筑物;(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4)拆改然气管道和设施。 六、
家庭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
位或者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七、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
闭水实验。 八、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2
合 同 条 款
发包方(一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监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1.3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上备注栏)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3
1.4工程期限 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标准: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装饰协会备案一份。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甲方其它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
3.4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 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