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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司应知应会100题
1、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有哪些?
(1)有机物:食品垃圾约占50%;纸类垃圾约占15%;橡塑垃圾约占10%;竹木垃圾约占5%;纤维约占4%。
(2)无机物:玻璃、金属、灰尘等约占4%。 垃圾含水量是影响垃圾热值的主要因素之一。 2、生活垃圾含水量
生活垃圾含水量除结晶水外,包括有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外在水分即垃圾各组分表面保留的水分,内在水分即垃圾各组分内部毛细孔中的水分。在我国目前垃圾平均含水量50%-60%。 3、垃圾渗滤液
是指垃圾有机成分中含有的水分,在收集、运输、堆积、处置过程中发生物理变化及化学、生化反应而渗沥出来的,具有高污染性、高浓度的有机废液,其典型感官表现为黑褐色、粘稠状、强恶臭的液体。
垃圾渗滤液主要来自于厨余中的有机物,厨余含量越高,其COD、BOD浓度越高。 4、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及分类和综合利用4种;
三种垃圾处理方式的对比
主要优点 主要缺点 占地面积大; 卫生 填埋 操作简单; 运营费用低。 恶臭污染较重; 需要铺设大面积的防渗膜; 需要处理填埋气和渗滤液; 对地下水和土壤有威胁。 占地面积小; 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减焚烧 发电 小95%,重量减少75%); 无害化较彻底; 垃圾资源化利用(回收电能和热能)。 对垃圾中有机质含量要求较高; 堆肥 资源化效果显著。 肥料中重金属含量不好控制,可能污染农田土壤; 肥料销售半径和竞争力有限。
焚烧的减量效果最明显、无害化最彻底、且焚烧热量可以有效利用,因此广为发达国家采用。我国目前的垃圾年产量占全球比重超过30%,以填埋处理方式为主,在我国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使居民养成分类习惯有待时日,难以解决目前迫在眉睫的垃圾围城问题;即使在全世界垃
用的比较少,适用于肥料运输半径适中、销路有保障的地区。 投资大; 产生二恶英; 对垃圾热值要求较高。 人多地少的地区,比如我国东部发达城市。 人少地多的地区,比如我国中西部城市。 适用性 圾综合利用做的最好的德国,也只有百分之几的运营单位能达到处理效果,且垃圾处理成本太高,不具经济可行性。
5、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的基本目标
(1)实现垃圾减量(垃圾重量减量70%-85%,容积减量90%以上)。 (2)实现余热利用(利用焚烧余热产生热能)。 (3)消除垃圾的有害物质。
6、国内生活垃圾焚烧主要技术流派及特点
四类常见生活垃圾焚烧炉特点比较
项目 炉床及炉体特点 垃圾预处理 设备占地 炉渣热灼减率 垃圾在炉内的停留时间 过量空气系数 单台炉最大处理规模 垃圾燃烧空气供给 对垃圾含水量的适应性 机械炉排炉 机械运动炉排,炉排面积及炉膛体积较大 不需要 大 易达标 较长 大 1,200t/d 易调节 可通过调整干燥段适应不同含水量的垃圾 可通过炉排拨动垃圾反转,使其均匀化 较低 不用载体 较易 低 较易 较少 最多 流化床焚烧炉 固定式炉排,炉排面积和炉膛体积较小 需要 小 原生垃圾在连续助燃下可达标 较短 中 500t/d 较易调节 炉温易随垃圾含水量的变化而波动 较重垃圾迅速到达炉的底部,不易燃烧完全 很高 需用石英砂 不易 低 较难 较多 较少 热解焚烧炉 多为立式固定炉排,分两个燃烧室 中 原生垃圾不易达标 最长 小 200 t/d 不易调节 可通过调节垃圾在炉内的停留时间来适应垃圾的含水量变化 难以实现炉内垃圾的翻动,因此大块垃圾难以燃烬 较低 不用载体 不易 较高 不易 较少 少 回转窑焚烧炉 无炉排,靠炉体的旋转带动垃圾移动 中 原生垃圾不易达标 长 大 500t/d 不易调节 可通过调节滚筒转速来适应垃圾的含水量变化 空气供应不易分段调节,因此大块垃圾不易燃烬 高 不用载体 不易 较高 较易 较少 生活垃圾很少,多用于工业垃圾 热值较低时需要 不需要 对垃圾不均匀性的适应性 烟气中含尘量 燃烧介质 燃烧工况控制 运行费用 烟气处理 维修工作量 运行业绩 项目 机械炉排炉 对垃圾的适应性强,故障少,处理性能和环保性能好,成本较低 适用 流化床焚烧炉 需前处理且故障率较高,国内垃圾需加煤才能焚烧,环保不易达标。 不适用 热解焚烧炉 没有熔融焚烧炉的热解炉,垃圾不易燃烬,炉渣热灼减率高,环保不易达标 不适用 回转窑焚烧炉 要求垃圾热值较高(2500kcal/kg以上),且运行成本较高 不适用 综合评价 对本工程的适用性 7、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政策导向
从国家政策导向上看,我国各级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鼓励力度较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其中比较重要的法规及核心内容如下: (1)、《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减少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2)、《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城[2006]243号)。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它处理工艺。
(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到2010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重点在经济较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及旅游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
8、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优惠政策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是《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9、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约束性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
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二恶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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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Qng/m)。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 米。 1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的三大协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为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最重要的三大协议。 11、项目筹建立项期间重要批复文件
(1) 主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 主管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意见函复 (3) 主管市环境保护局垃圾焚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 主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5) 地区电网公司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并网的批复 (6) 供水、排水、飞灰最终处置等的协议 (7) 地质灾害、水资源评估
(8) 生活垃圾调查分析报告(资料) (9) 银行贷款意向书
(10) 主管市财政局关于对垃圾焚烧项目垃圾补贴费的承诺函 12、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垃圾焚烧厂建设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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