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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08[52]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第二部分 招标说明
一. 招标要求
1.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具体承办北京大学工学院“时间解析立体
PIV系统”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Bid No. 2008[52])。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格)的全部条文。
3.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或超过标书中技术规格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提供技术规格偏
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投标产品是用新技术制造的,应相当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投标产品应具有相当或更好
的性能、可靠性和耐用性。
5. 投标时提交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制件”。 6. 交货地点为北京首都机场。
7. 交货时间在标书的技术规格部分中已注明。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说明在授标以后完成交货的
时间,经双方同意的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8. 除了在技术规格中提出的要求外,在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为使用户做好准备工作,卖方应给最
终用户邮寄一套所供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操作手册(或应用指南)、维修手册等,另一套完整技术资料应随货物包装发运,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报价中。 9. 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应将设备安装前对实验室的具体要求邮寄给最终用户。
10. 设备应包括一套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投标人按常规提供的标准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应在投标中说
明,并报单价。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价格之内。
11. 对招标品目,除了标准附件外投标人还可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附件,专用工具,它们是该品目
的补充部分,需分别报单价和总价,在评标时其总价应计入该品目的基本价格之内。
12. 在技术规格中提出了询问的附件、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需分别报单价和总价,一旦接受,其
费用将记入合同。
13. 除了技术规格中买方提出的要求之外,投标人可以推荐某些附件、备件和消耗品,它们是供选购的,
应分别报单价和总价,一旦接受,其费用将计入合同。 14. 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标书技术需求部分。 15.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包括以下文件:
15.1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 Sheet of Goods Description)
15.2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 and Deviation Form)(请对技术标书内容逐项应答并填充具体
.4.
招标编号:2008[52]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指标)
15.3技术资料包括样本原件
15.4原厂商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贸易公司者) 15.5资格证明文件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的60天。投标货币为美元。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8年12
月16日上午9:00时。投标商务必在此时间前把密封投标文件送达,逾期恕不接受。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12; 传真:010-62765115 联系人:石铄、张宇波、张洁。
二. 评标原则
1. 初步审查及确定是否基本响应:
1.1审查投标人所投的标是否完整无误,如单价和总价间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文字与
数字间有出入,则以文字金额为准;
1.2确定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基本响应,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有没有重大偏离。重
大偏离系指实质上影响投标人提供货物数量、质量或交付期,或者指实质性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
1.3对标的响应性的确定是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受外因的影响;
1.4确定为未做出基本响应的标将予排除,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之后,通过改正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变为能响应。对于投标文件中并不构成重大偏离的任何细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参差不齐,可以忽略。 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 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3.1投标报价:40%;
3.2综合商务:10%,考虑投标商资质状况;考虑投标人供货方案;考虑投标人过3年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等;
3.3技术性能:40%,考虑投标商的设计方案、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 3.4售后服务:10%;售后服务,培训等; 4. 标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评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我们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并不得改变投标价格或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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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08[52]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5. 资格后审:
5.1这次评标中,我们将对综合得分最高投标人和紧接其后的具有评估价的另一投标人进行重点资格后
审;
5.2确定所选择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满意地履行合同,同时对紧接其后的具有评估价的另一投标人也要求做出类似的确定;
5.3做出确定时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审查是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为基础进行的;
5.4如果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不符合履行合同资格,其标将被排除,随即考虑第二家。 6. 授予合同的准则:
招标机构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将把合同授予成功的投标人,即所投的标被认定是能最大限度的响应、综合得分最高且是经资格后审后认为能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7. 废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废标: 7.1全部投标厂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7.2全部投标实质上都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3缺乏有效的竞争;
7.4投标价格超过预算,招标人无力支付。
三.评标程序
1. 从开标到批准授予合同为止,这一段工作称为评标。
2. 开标后,业务组整理投标文件及有关商务资料,登记分发给评标人进行评标。 3. 评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 3.1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 Sheet of Goods Description) 3.2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 and Deviation Form) 3.3技术资料(样本原件)
3.4原厂商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公司) 3.5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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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08[52]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1. 设备名称:时间解析(高帧速)立体PIV系统 2. 数量:1套 3. 设备用途说明:
招标的TR-PIV系统将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研究内容:
A)可压缩/不可压缩湍流相干结构及近壁湍流结构的非定常演化实验研究; B)湍流与空化机理实验研究; C)颗粒系统多相流实验观测研究;
D)以该系统为平台进行扩展,开展包括温度/压力等热工参数测量在内的流体力学图像测量技术研究。
4. 规格
招标的时间解析立体PIV系统,利用高频脉冲激光形成的扇形光片对流场中跟随流体运动的示踪粒子照明,两台具备像增强能力的高速数字相机对照明区域进行同步成像,通过分析粒子像的微小位移及两台相机的透视关系,定量获得照明平面内的三分量速度分布以及流动结构随时间演化过程。
该系统应具备以下性能或特征:
系统由一台双腔高脉冲频率激光器、两台高帧速相机、以及用于和两台高帧速相机配套使用的像增强器、时序控制器、图像采集和处理软件构成。两台高速相机及像增强器能够按照Scheimflug角位移光路布置方式进行安装,以实现立体PIV测量;
系统应具备超声速流场测量能力,在不大于200mm×200mm测量面积上,最大可测速度不小于1000m/s;
系统必须能够对时序控制器、激光器、高速相机和像增强器的触发和曝光实现完全控制; 系统应具有尽可能高的系统测量频率,全像素成像条件下,系统工作频率不小于1000Hz;处理软件具有高精度算法和完善的数据后处理算法;
所招标系统应具有较好开放性和系统扩展性,以便对该系统进行扩展应用和二次技术开发。 5. 技术要求及参数 5.1 总体技术指标 5.1.1 5.1.2 5.1.3
系统全像素工作频率 系统最大工作频率 测量速度分量
≥1KHz(双曝光模式/跨帧模式) ≥10KHz 三个(平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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