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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气候分区详细说明
(补充件)
A1 第1分区
第1分区包括:黑龙江和吉林的全部,内蒙古除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外和辽宁除属第Ⅱ分区的东沟等18个县、市外的地区,河北的围场、隆化、丰宁、沽源、赤城、康保、张北、崇礼、张家口市、尚义、万全、宣化、怀安、阳原、蔚县等15个县、市、山西的天镇、阳高、灵丘、广灵、大同、浑源、大同市、左云、怀仁、应县、繁峙、右玉、山阴、代县、平鲁、朔县、原平、偏关、神池、宁武、河曲、五寨、保德、岢岚等24个县、市,峡西的府谷、神木、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吴旗等7个县和宁夏的石咀山市、平罗、贺兰、银川市、永宁、灵武、盐池等7个县、市。
A2 第Ⅱ分区
第Ⅱ分区包括:北京、天津和山东的全部,河北除属第1分区的围场等15个县、市外、山西除属第1分区的天镇等24个县、市外、陕西除属第1分区的府谷等7个县和属第Ⅴ分区的旬阳等16个县、市外和宁夏除属第1分区的石咀山市等7个县、市外的地区、甘肃的古浪、天祝、景泰、永登、靖远、皋兰、永靖、榆中、兰州市、东乡、积石山、临夏、广河、和政、会宁、定西、临洮、康乐、渭源、静宁、通渭、陇西、漳县、庄浪、秦安、甘谷、武山、岷县、张家川、清水、天水市、礼县、岩昌、天水、西和、两当、徽县、成县、环县、华池、庆阳、合水、镇原、宁县、正宁、平凉、泾川、华亭、崇信、灵台等50个县、市,青海的民和、循化、同仁、贵德、尖扎、化隆、乐都、平安、互助、西宁市、湟中、湟源等12个县、市,河南除属第Ⅲ分区的沈丘等46个县、市外的地区,辽宁的东沟、庄河、盖县、新金、长海、复县、金县、大连市、锦县、锦州市、朝阳、朝阳市、锦西、兴城、喀喇沁左翼、建昌、绥中、凌源等18个县、市和江苏的沛县、丰县。
A3 第Ⅲ分区
第Ⅲ分区包括: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西的全部,江苏除沛县和丰县外的地区,福建除属第Ⅳ分区的福清等26个县、市外的地区、湖南除属第Ⅴ分区的桃源等25个县、市外的地区,湖北除属第Ⅴ分区的谷城等23个县、市外的地区,河南的沈丘、项城、周口市、商水、郾城、漯河市、上蔡、平舆、新蔡、淮滨、固始、襄城、郏县、宝丰、平顶山市、叶县、舞阳、西平、遂平、驻马店市、确山、汝南、正阳、息县、潢川、商城、鲁山、方城、泌阳、桐柏、信阳市、信阳、罗山、光山、新县、南台、南阳、南阳市、社旗、唐河、西峡、内乡、淅川、镇平、邓县、新野等46个县、市。
A4 第Ⅳ分区
第Ⅳ分区包括:广东和台湾的全部,广西除属第Ⅴ分区的全州等15个县、市外的地区,福建的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惠安、永春、南安、泉州市、晋江、安溪、同安、长泰、厦门市、金门、漳平、华安、漳州市、龙海、龙岩市、南靖、永安、平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26个县、市,云南的麻栗坡、西畴、马关、屏边、河口、元阳、金平、新平、元江、红河、绿春、镇沅、墨江、普洱、江城、临沧、景谷、思茅、景洪、勐腊、勐海、永德、镇康、耿马、双江、沧源、澜沧、西盟、孟连等29个县。
A5 第Ⅴ分区
第Ⅴ分区包括:贵州的全部,四川除若尔盖、阿坝、红原、松潘、黑水、壤塘、马尔康、金川、小金、色达、石渠、甘孜、炉霍、道孚、丹尼、德格、白玉、新龙、泸定、康定、雅江、理塘、马塘、乡城、得荣、稻城、九龙、木里等28个县外和云南除属第Ⅳ分区的麻栗坡等29个县的地区,湖南的桃源、慈利、石门、桑植、大庸、龙山、永顺、沅陵、保靖、古丈、花垣、吉首、泸溪、辰溪、溆浦、凤凰、麻阳、怀化、怀化市、芷江、黔阳、洪江市、会同、靖县、通道等25个县、市,湖北的谷城、均县、十堰市、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保康、神农架、兴山、巴东、秭归、长阳、五峰、建始、恩施市、恩施、鹤峰、利川、咸丰、宣恩、来凤等23个县、市,陕西的甸阳、白河、安康、平利、镇坪、岚皋、汉阴、紫阳、石泉、西乡、镇巴、汉中市、南郑、勉县、略阳、宁强等16个县、市,甘肃的康县、武都、文县、舟曲等4个县、广西的全州、灌阳、资源、兴安、龙胜、灵川、桂林市、临桂、三江、融水、融安、永福、罗城、环江、南丹等15个县、市。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
88、SHJ1064—84、TBJ1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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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活用水 二 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三 公共建筑用水 四 农村生活用水 五.浇洒和冲洗用水
一.生活用水
1. 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
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
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
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给水设备类型 室内无给水排水卫生用水情况 一 最高日(L/人.d) 20~30 二 20~40 分区 三 30~35 四 40~60 五 20~40 设备从集中给水龙头取水 平均日(L/人.d) 时变化系数 10~22 10~25 20~35 25~40 10~25 2.5~2.0 2.5~2.0 2.5~2.0 2.5~2.0 2.5~2.0 室内有给水龙头但无卫生设备 最高日(L/人.d) 平均日(L/人.d) 40~60 20~40 45~65 30~45 60~85 40~65 60~90 40~70 45~60 25~40 时变化系数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 最高日(L/人.d) 平均日(L/人.d) 85~120 55~90 95~125 60~95 95~130 65~100 95~135 65~100 85~120 55~90 时变化系数 1.8~1.5 1.8~1.5 1.8~1.5 1.8~1.5 1.8~1.5 130~170 140~180 140~180 150~190 140~180 90~125 室内有最高日(L/给水排人.d) 水和淋浴设备 平均日(L/人.d) 100~140 110~150 120~160 100~140 时变化系数 1.7~1.4 1.7~1.4 1.7~1.4 1.7~1.4 1.7~1.4 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有淋浴设备和集中热水供应 最高日(L/人.d) 平均日(L/人.d) 170~200 180~210 185~215 190~220 180~210 130~170 140~180 145~185 150~290 140~180 时变化系数 1.5~1.3 1.5~1.3 1.5~1.3 1.5~1.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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