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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定位、放线、抄平、轴线引测和沉降观测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所使用检验设备的保管、维修、校准和保养工作。 参与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制订纠正措施。 参与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配合技术开发工作的实施。 (3)安全员质量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规定,监督落实安全施工方案和项目安全责任制。
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工种、特殊部位要有针对性的文字技 术交底。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对劝阻无效者可越级反映,有 奖惩权。 负责脚手架、门字架、吊篮和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检查验收,对工地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理是否齐全,有效和合乎标准负直接责任。 组织班前必检,记录安全台帐。
负责安全教育,搞好安全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质量员质量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项目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彻执行上级为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监督落实 工程部各级质量责任制。
监督工地和班组按规范和标准工艺施工,制止违章作业。 按要求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监督班组实行自检互检制度。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对质量水平较高或粗制滥造的有权提出奖惩意见;参与任务单验 收,签署质量验收意见。
负责施工队自采材料的质量把关。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材料负责人质量职责
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材料、构配件、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进场计划。 依据月度物资进场计划,在供货处对所需物资进行验证、组织物资进场、收集质量凭证。
负责进场物资的验证、验收、搬运、贮存、标识和维护工作的实施。并完善记录,对验收物资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负责对工程竣工后剩余的物资办理退库手续或调剂使用,做好单 位工程予决算材料节超分析。
工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搞好工地现场材料和帐务管理,协助搞了限额领料、文明施
(6)资料员质量职责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认真负责,及时收集、检查有关技术资料。
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 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在建工程的资料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符合检评标准规定。 竣工工程资料在工程竣工后 5 日内整理、装订、评定完毕,上报有关部门核查。 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存档资料。
(四) 施工方案
工程涉及范围4.1本项目分为三部份,分别为路灯监控中心建设、远程配电柜安装、监控终端安装。
1、监控中心建设主要包括46英寸LED液晶屏拼接安装,服务器、工作站建设,数字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及GPS卫星时钟、UPS电源、短信平台及激光打印机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2、38台路灯远程控制柜和57台亮化远程控制柜的跟换安装及调试。 3、2500个监控终端的安装及调试。 4.2 主要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4.2.1. 电缆敷设 4.2.1.1. 注意事项
4.2.1.1.1.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4.2.1.1.2. 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地面磨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 4.2.1.1.3. 电缆在敷设前应用 500V 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 于
10MΩ;
4.2.1.1.4. 电缆在端子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 0.5m; 4.2.1.1.5. 电缆埋设深度在绿地、车行道下不<0.7m,人行道下不<0.5m, 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地段按设计要求敷设;
4.2.1.1.6. 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 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 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且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 表面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良好。
4.2.1.2. 电缆敷设
4.2.1.2.1. 电缆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采用人工方式,及时进行,挖出土方堆置沟槽两侧,回填时用打夯机分层压实。 4.2.1.2.2. 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铺厚度小<100 ㎜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覆盖宽度不<电缆两侧各 50 ㎜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并在保护板 上铺以醒目标志。.
4.2.1.2.3. 直埋电缆敷设的电缆穿越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穿管敷设。 4.2.1.2.4.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按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
4.2.1.2.5. 焊接镀锌钢管连接时,要保证牢固,密封良好;套接时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外径的 2.2 倍,不能用直接对焊。
4.2.1.2.6. 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4.2.1.2.7. 过路管道、绿地与绿地间管道在两端设置工作井,超过 50m 时增设工作井,灯杆处也宜设置工作井,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井盖应有防盗措施;井深不得小于 1m,并应有渗水孔;井宽不应小于 700 ㎜。 4.2.1.3. 交接验收 4.2.1.3.1. 质量标准
电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 正确、清晰; 电缆固定、间距、弯曲半径符合规定;
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符合规定;
4.2.1.3.2.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4.2.1.3.3. 应提交资料和文件 电缆路径的批准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图; 设计变更文件;
各种试验和检查记录。 4.2.2. 配电装置与控制 4.2.2.1. 注意事项
4.2.2.1.1. 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4.2.2.1.2. 配电室门应外向开启,门锁牢固可靠;
4.2.2.1.3. 低压配电室内不应通过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室内电器设备 避免强烈日照;
4.2.2.1.4. 配电室的接线要编号,各类标识齐全,遮拦应符合规定。 4.2.2.2. 配电柜(箱、盘)安装
4.2.2.2.1. 配电箱及其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其单独安装的允许偏 差应符合表 5.1 的规定: 表 4.2配电箱安装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项目<1.5 m)垂直度(2 < 水平偏差 部 相邻两盘顶.
4.2.2.2.2. 配电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其可开启的门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
属构架可靠连接。
4.2.2.2.3. 配电箱的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支架应刷漆。 4.2.2.3. 配电柜(箱、盘)电器安装
4.2.2.3.1. 电器元件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外观保持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2.2.3.2. 盘上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有可靠接地。 4.2.2.3.3. 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用阻燃材料。
4.2.2.3.4. 配电箱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标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注意,其标字迹清晰、工整、不宜脱色。
4.2.2.3.5. 配电箱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 5.2 的规定。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间电气间隙 不得<12㎜,爬电距离不得<20 ㎜。
表 4.2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
带电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工作电流 )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电压(V≤63A 63A ≤63A >63A >5.0 3.0 3.0 60 U≤5.0 8.0 6.0 5.0 6.0 ≤60<U300 12.0 10.0 10.0
500 U300<≤8.0
4.2.2.4. 二次回路结线 4.2.2.4.1. 二次回路线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导线与电气元件间连接牢固可靠。箱内导线不留接头,导线芯线无损伤;电线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标4.2.2.4.2.
明回路编号。 箱内配线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保护良好,无损伤。4.2.2.4.3. 不< ,截面 500V箱内配线电流回路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低于4.2.2.4.4. 2.5mm2,其它回路截面不<1.5mm2。
4.2.2.4.5. 箱内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 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留有余量。 4.2.2.5. 路灯控制系统
4.2.2.5.1. 路灯运行控制采用分时段控制,其开、关灯动作宜在自然光的照度值
2-10lx 之内。
4.2.2.5.2. 路灯控制电器时间精度不<±1s/d;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计。 4.2.2.5.3. 路灯控制电器安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箱应设防尘、防潮、防水 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加通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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