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01检修车间安全管理办法(2015.6)课件
运营公司企业标准 Q/CGY-BG-CL-JX-001-2013·A
16.9 作业活动一般按照作业区域、工艺程序、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进行划分。 16.10 识别不安全因素应从作业环境、总体布置、作业过程和工序、生产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组织、作业人员等方面进行识别。
16.11 控制措施分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一般按照消除、削弱和个体防护的顺序和原则选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对其可行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控制措施应包括评价组成员的专业化安全管理评价意见以及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等。
16.12 车间根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措施和建议,按进度和要求改进、规范管理工作;属于技术方面问题的,要主动、及时地整改问题和隐患,消除风险危害因素,对不能有效整改的要建立高危作业区、关键岗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分级监控,挂牌警示,使其时刻处于防范和监控之中。
17 安全台帐管理
17.1 车间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管理台帐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台帐、抢险救援演练台帐、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培训台帐、安全责任状、承包商安全管理台帐、临时用电动火台帐、安全考核台帐,以上台帐须分盒建立,盒内设有目录。 17.2 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包括:义务消防队档案、培训计划、安全生产网络、安全员名单、防火责任人等内容。
17.3 抢险救援演练台帐包括:演练计划、救援设备清单及检查记录表、救援队名单、救援演练方案及报告等救援相关台帐。
17.4 危险源管理台帐按照《车辆部风险源控制与管理办法》中要求建立台帐。
17.5 安全检查台帐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管理报表、安全检查方案等内容。
17.6 安全会议台帐要求按照安全会议记录本格式填写,并附会议签到表。 17.7 安全培训台帐包括:安全培训计划、人员变动台帐、培训签到表等台帐。 17.8 车间应存档相应层级的安全责任状。
17.9 承包商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协议、安全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等。 17.10 临时用电动火台帐应存档临时用电申请单、临时动火许可证等相关台帐。 17.11 安全考核台帐包括车间违章违纪考核、工艺纪律检查等台帐。
24
运营公司企业标准 Q/CGY-BG-CL-JX-001-2013·A
17.12 安全技术部要求建立的其他安全台帐按其要求建立存档。
17.13 工班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会议、危险源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培训台帐、抢险救援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及车间要求建立的其他安全台帐,相关台帐内容由车间确定后,班组按要求记录并存档。
18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8.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18.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18.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8.3.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8.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安全带、特种护面罩、护目镜、防刺穿鞋、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网、保护足趾安全鞋、阻燃防护服、防酸碱服、防静电工作服、有色眼镜、防酸碱手套、高压绝缘手套、高压绝缘靴、绝缘鞋。
18.4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指导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
18.5劳动防护用品适用工种范围如下:
18.5.1 从事有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工种; 18.5.2 从事有刺割、严重磨损或绞碾危险的工种;
18.5.3 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放射性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 18.5.4 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18.5.5 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18.5.6 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
18.6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申报、领用、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反馈车间各工种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见。 18.7 车间应按实际情况申报采购或领用计划,不得虚报、瞒报。
25
运营公司企业标准 Q/CGY-BG-CL-JX-001-2013·A
18.8 在新员工上岗前,应为新员工配置劳保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工种发放。工种变更时,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更改。
18.9 车间可以合理调剂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不得扣压、积压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凡员工离开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请长假、病假或休养),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18.10 员工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8.1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防毒用品)在使用前要仔细进行外观检查。若发现疑点应暂停使用和及时报告。
18.12 禁止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作业场所,使用化纤劳动防护用品。 18.13 员工不得使用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
18.14 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高压绝缘用品,应经过绝缘性能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每隔 6 个月将高压绝缘用品分批送到安全技术部进行绝缘性能检验。检验合格的高压绝缘用品由安全技术部张贴检验合格证;检验不合格的高压绝缘用品严禁继续使用,应及时办理判废手续并申领新用品。
18.15 高压绝缘用品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 2 周,应将绝缘用品分批送检。 18.16 员工离司前,回收员工未满使用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18.17 员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届满或损坏后,应及时回收并送物资部判废处理,及时为员工申领新用品。
18.18 经常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
18.19 教育员工,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18.20 凡属有意损坏、变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经查出,视其情节轻重,按车辆部1号线检修车间有关规定处罚。
18.21 车间应将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表》以班组为单位装订成册,集中保管。每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表》上记录,员工本人签认。
19 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19.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26
运营公司企业标准 Q/CGY-BG-CL-JX-001-2013·A
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19.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19.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19.3.1 酒后上岗者;
19.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19.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19.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19.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19.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19.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19.3.8 严重“三违”人员;
19.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19.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19.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19.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19.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19.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19.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20 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20.1 为了员工的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制定本法,车间全体人员都应当遵守本法。
20.2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27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