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目录1
2010 年7 月1 日起发布并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其中《职业道德守则》从五个方面全面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强调突出了其社会责任,提供了职业道德问题的解决向导,实现了国际会计职业道德的全面趋同。谢志华认为,这次颁布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是按照国际趋同的原则,在全面吃透国际准则的基础上通过贴切的语言转换转化为我国业界所能理解的文字予以表达。所颁布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基本的概念、框架结构以及各项具体条款与国际准则具有明显的相似性。这种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性使得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符合国际惯例。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出国门,并为国际同业所接受提供了重要的前提,也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提供了国际参照。新守则在实现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全面和实质性趋同的前提下,在写作形式上做了必要的改进。陈汉文、韩洪灵认为,这标志着一套既能体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发展要求,又能满足国际趋同需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形成。它必将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行为约束与核心价值的有机统一,从而为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奠定重要的微观行为基础。郎永建认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其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执业能力和职业责任的基本要求,是现实社会的主体道德之一。因此其对于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和公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多多关注并不断完善,最终使得其能够更好的为行业本身和整个国家服务。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外部原因
缺乏独立性,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得以不断发展的信条和灵魂就是“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最主要特性,也是保持其职业操守的根本所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一旦丧失了独立性,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人们的广泛质疑,审计所具有的鉴证职能也将荡然无存。因此,如何保持甚至不断地提高独立性就成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方面。然而,在我国,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独立性。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于改革开放初期,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整个行业政企部分的问题较为严重,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刚刚成立的时候都有其所谓的“挂靠单位”,致使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虽然进行了脱钩改制,但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原挂靠单位及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甚至协助或强迫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带有欺骗性的审计报告。加上会计师事务所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业务的委托和受托交易活动过程中,大都处于从属被动的弱势地位,从而严重地影响其独立性。此外,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外部氛围也是其缺乏独立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表现在:首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规模较小,大多属于中小规模,真正能够称得上大规模的就屈指可数,而且这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还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难以形成合力;其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被审计对象的监督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上,而对于能否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带动地方经济长足发展等各地政府较为关注的问题,其作用则相对较弱,因此往往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最后,按照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个人还不能自行执业,必须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直接进行接洽,以确定审计服务工作,这就容易使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因长期的业务往来而进一步丧失独立性。总之,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群体在社会地位、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局限性,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这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所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当前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还缺乏一种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从而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容易引发更为严重的财务信息失真和审计造假问题。目前,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或者与被审计单位联合造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的审计行为,其处罚对象虽然有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但其处罚的力度较小,而且大多是以行政处罚为主,一般不注重民事赔偿。虽然会计师事务所在脱钩改制后,有关部门逐步加大了对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特别是直接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越来越重,个别特别严重的甚至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时至今日,真正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诉讼案件仍然较少。在这种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因审计造假而受到查处和责令赔偿的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其受到的处罚力度也较小,从而使造假成本仍然远远地低于造假的
收益。可见,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内部原因
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中,除了外部因素的影响之外,也有注册会计师个人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对于注册会计师个人而言,主要表现为缺乏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为了追求个人私利而有意违规和违法,缺乏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这正是现实中有不少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注重执业质量、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我国对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认定的方式存在着缺陷,有关部门往往只重视其是否掌握了相关的业务知识,而对其职业操守的关注甚少,致使注册会计师队伍中存在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人员。此外,注册会计师行业还存在着诸如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职业道德素质的低下。至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许多事务所的管理者往往仅关注自身业务量的多少、经济收入的多少和事务所规模的大小等,至于其执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特别是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很少有人关注。许多事务所对于那些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注册会计师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事务所的许多内部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及职业操守准则形同虚设。
四、建立和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路径分析 (一) 建立健全以“信”为本的职业道德体系
注册会计师职业作为一项公共职业,其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只有取信于民,获得社会的认可,注册会计师职业才有可能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问。因此,以“信”为本,独立、客观、公正和廉洁地执业是每个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品德,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注册会计师事业平稳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紧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即在操作中借鉴外国先进经验,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注册会计师按照职业道德规范的标准执行业务,建立一个包括职业道德概念、行为规则、行为规则解释、道德裁决等方面的完善的职业道德体系。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道德教育
第一,增强会计职业修养.树立崇高的会计职业理想“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自从会计一产生,它就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部分,更是经济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会计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会计职业也成为人们崇尚的职业之一。会计人员要正确认识会计职业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职业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会计职业理想,把所从事的这一职业,不仅看成是维持生计所必须,更要看成是自己的事业。
第二,提高自身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2l世纪是知识爆炸的时期,特别是我国正处于不断深化改革,与世界经济逐步融为一体的阶段,会计也正在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各项新制度、新准则以及各种科学管理方法、先进经营理念不断推出和创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就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水平,而是要不断提高学识水平、专业能力,有了这一基础,才能很好地履行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提高自身的政策法律水平政策、法规不仅是注册会计师执行职业道德的依据和保障,而且是会计职业道德中带有强制性的最基本的部分。会计工作本身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工作,这都要求会计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的能力,只有这样,道德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正如。问渠哪得清如水,唯有源头活水来”。只有全体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管理层、国家政策法规等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注册会计师也才能在健康的大环境下真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 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措施
完善相关法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尽快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使之便于操作;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建立起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体系,保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其次,要衔接好各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使法律真正起到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作用,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再次,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新颁布的《刑法》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个良好的经济法律环境。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