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9 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活动内容 挖掘机、装载机等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履带式设备行驶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粉喷桩施工 塑料排水板等施工 土工格栅等铺设 潜在影响 1.噪声2.漏油污染 3.扬尘 4消耗能源 5.排出有害气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 3扬尘 4消耗能源 1.施工噪声 2.漏油污染 3.水泵能源 4.排出有害气体 1.对道路场地破坏 1.机油洒弃 2.零配件丢弃 3.包装物丢弃 1.粉尘污染 2.噪声 1.噪声 2.边料丢弃 1.边料丢弃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 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3)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4)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9.5 路面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9.5.1 路面基层
路面基层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稳定土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 2.水土流失 2 稳定土拌和楼搬运、安装 1.扬尘 2.噪声 1.噪声 2.水泥等泄漏污染土壤 3.3 拌和楼运行 清洗拌锅、皮带等废水排放 4.能源消耗 5.有害气体 4 稳定土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1.石灰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2.土壤污6 石灰、矿粉 染 7 破碎机、振动筛等 1.噪声 2.扬尘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9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 2.有害气体 3.漏油 4.扬尘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为符合工程要求,稳定土拌和楼、沥青拌和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除常见的水、气、声影响外,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石灰、矿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酸碱度,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夜间拌和场强光照射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严格控制影响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场地以外的植被。
(2)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3)稳定土拌和站、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4)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如有必要,施工结束后,堆置点及其附近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5)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6)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7)在靠近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临时声屏障(如围墙),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8)在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施工,要缩短夜间施工时间,必要时,在拌和场周围设置高于光源的挡光墙。 9.5.2 沥青路面
沥青路面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沥青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 2.水土流失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沥青拌和楼搬运、安装、维1.扬尘 2.噪声 修 1.噪声 2.烘干筒热辐射 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环境 4.沥青挥发、泄漏沥青拌和楼运行 有害气体 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 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 7消耗能源 场地碎石、黄砂等堆放 1.扬尘 石灰、矿粉 1.石灰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2.土壤污染 沥青废料 1.废物处理 沥青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破碎机、振动筛等 1.噪声 2.扬尘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 2.有害气体 3.漏油 4.扬尘 1.噪声 2.有害气体 3.辐射 4.污水排试验 放 4.废弃物排放 5.腐蚀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4)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5)在靠近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声屏障,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6)沥青混凝土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沥青拌和站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一侧。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拌和楼应配备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供货单位的环保要求。沥青路面摊铺时,应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缩短时间,减轻对周围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7)废液、废渣(试验室)的排放应集中处置,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9.6 桥涵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活动内容 河道开挖 潜在影响 3 4 5 6 7 8 9 10 11 1.生态破坏 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1.噪声 2.漏油污染 3.钻孔作业时拓放污水污染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环境 3.钻孔打桩对河床的破坏 4.泥浆外泄对土壤污染和泥浆泄漏的水污染 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丢弃 2.进出场运输时有机油泄漏和泥尘粉尘洒进出场运输 落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 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 3.砼插入震捣机震捣噪声 4.商品砼运水泥混凝土 输、泵送噪声 5. 震捣棒维修滴油、配件丢弃 6.浇筑时砼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1.装卸、声内搬运噪声、扬尘 2.锈蚀产生锈水 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 4.焊接和生电火花、电钢筋 弧光 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 6.零星废钢筋等未及时回收 机械设备 1.漏油污染 2.能源消耗 3.废配件丢弃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 2.搬运噪声 3.钢模施工噪声、扬尘 4.支模架搭拆噪声、声尘 5.钢模钢管 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 6.零星扣件散落 钻孔平台搭设 1.使用后的处置 1.船舶生活废物处置、水土污染 2.抛、起锚的噪工程船舶 声 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 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禁止打桩;
(2)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3)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