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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厂社区包户干部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两个机制”和社区干部包户包院工作,《落实乌鲁木齐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维护辖区的稳定与发展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1、社区包户干部必须服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共年工作安排。
2、按照房管站的要求,按时、保质的上报各类信息、各类统计报表。
二、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社区包户干部必须与出租户签订房东与房管站签订房屋租赁管控书。
2、包院干部必须保证所包院落内,无“三无”人员、证件不全人员。
3、如实填写流动人员真实情况,及时更新流动人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统计登记备案;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管理。
4、督促检查包户院落的安全生产、院落卫生、计划生育,学龄儿童入学等落实情况。
5、落实社区卫生督查员职责,必须保证每日保证检查2次,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卫生监督员及片区责任人,有卫生
死角现象必须在次日整改到位。 三、建立台账制度
1、对本社区的出租房屋信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定期与房屋出租协会核对。
2、流动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台账相符合,有人员变动及时上报房管站,包院干部必须一式两份台账,一份交回房管站备案,一份在清查使用。
3、督察组清查流动人口时,将按照包院干部所交台账,进行一一核对人口信息,如有不实,由包院干部负全部责任,所属站长将承担连带责任。
四、奖惩措施
在以上工作中表现好的,社区在年终考核时,给予评先奖优。对于不负责任的包院干部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第一次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批评,第二次会议上做检查、第三次社区通报批评,超过三次,在编干部在年度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不称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自动写辞职报告离职!
瓷厂社区党支部 瓷厂社区居委会
瓷厂社区包户干部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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