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制度 6.持证上岗制度 7.卫生管理制度 8.防污染制度 9.材料管理制度 10.领发材料管理办法 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2.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6. 档案管理制度 17.劳动保险制度 18. 消防责任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交底。
2.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施工工长对单、分项工程要求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清晰明确。双方签字留底,资料保存留档。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进行。主体每月进行一次 。
5.各班组每天根据工长签发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且作好记录。
6.在施工中根据施工环境,条件作一些调整或增加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
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各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上报于公司,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2.在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3.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样看待,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计划结合起来。
4.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项目工程是否按审批方案后的方案执行。
5.项目工程如未按审批后的方案执行,公司将对项目工程负责人给予相应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节约能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评为一年无事故荣誉奖;被局、市省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分别奖200元、500元、1000元奖金。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奖1000—5000元。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抢救中有立功表现的报请上级给予记功,并奖500—2000元。
4.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
二、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罚200—600元。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事故的罚200—1000元。 3.发现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致事故发生的罚200—600元。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家
伙他人的罚500—1000元。
5.不执行上级和安全生产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而造成事故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7.发生事故后,不能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同类事故重复放生的罚200—1000元。
三、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 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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