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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字[2014]238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千岛湖
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淳安县人民政府承办的 “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定于2014年10月12日在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竞赛
规程
2、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报名
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7月25日
附件1
2014年中国?千岛湖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12日在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举行。 二、项目设臵
(一)男、女18-34岁组、35-44岁组、45-54岁组、55-60岁组1000米;
(二)男、女18-65岁组畅游500米; (三)“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活动。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游泳协会、俱乐部、行业体协,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特邀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34岁组(1996年至1980年); 35-44岁组(1979年至1970年); 45-54岁组(1969年至1960年); 55-60岁组(1959年至1954年); 18-65岁畅游组(1996年至1949年)。
(二)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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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可参加一项“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测试,并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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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5000元、第4名4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名1500元、第8名:1000元。
(三)计分办法:
1、1000米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和500米畅游每人记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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