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励志民族中学优秀班级评价标准
内,违者每人扣1分。
8、寝后厕所内禁止讲话,违者每人扣1分。 9、不准在寝室内洗漱、洗衣物,违者扣1分。
10、不准将管制刀具、打火机、MP3、MP4、随身听、手机带入舍内,违者扣3分。
11、不准打架、喝酒、抽烟,不服从管理、顶撞、打骂舍务管理人员,违者扣5分。
12、不准逃宿或由他人顶替,违者扣5分。
13、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故意者加倍赔偿,并按情节扣1—2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4、不准偷盗别人的钱、物,一旦发现扣5分,并停宿教育。 15、病假、事假必须有假条,无假条者扣3分。 Ⅳ、综合评比标准
1、楼层评比积分:各班住宿生在各楼层每循环排名积分(男女分排),第1名积6分;第2名积4分;第3名积3分;第4名积2分;第5名积1分。
2、综合排名积分:男女生积分相加之和再排名,第1-2名积5分;第3-5名积4分;第6-9名积3分;第10-15名积2分;第16-20名积1分。
3、换算:积5分者得35分;积4分者得32分;积3分者得28分;积2分者得23分;积1分者得17分。
4、加分:日常评比在楼层评比中加分,每获得一次单项奖励加5分,年度综合获奖加10分(男女生分别加分)。
(三)自习管理(35分):以生活指导教师对各班自习日检查打分、循环排名积分、学期积分汇总再排名积分产生此项得分。
根据生活指导教师对各班自习日检查排名情况按积分赋分。(办法同上3)
(四)安全工作(10分):此项为班级学生在生活指导处管理时段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得此分。有学生违纪且受到纪律
处分者,给予相应扣分。
(五)协调配合:根据班主任配合生活指导处工作情况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生活指导处安排的大型公共劳动的态度和效果,赋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1、学生请假必须出具班主任假条,来不及开具假条者、开学未返校者,班主任必须在当天晚自习之前告知生活指导处带班领导,违者每人次扣0.5分。从考核总分中直接扣除。
2、参加生活指导处安排的大型公共劳动每次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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