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XX县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实施方案
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邀请村项目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参加并签字。
5、乡镇项目验收合格和经县抽查项目合格后,可以到县综改办报账,办理资金拨付与结算手续。
6、县、乡、村三级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施工合同及预决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分级分类汇总归档,做到一个项目一卷档案,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七、资金测算及资金来源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包括财政奖补资金、村民筹资(含筹劳折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也包括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等。
1、农民筹资筹劳。按政策规定,农民年人均筹资10-15元(项目预算资金量大的项目,经批准可一次议事筹资二年资金,但第二年不可再筹)。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筹劳折资按每个工日20元折算。农民筹资筹劳由县农委进行政策把关和审批。
2、财政奖补资金。在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下,县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每年5元落实配套资金(其中1元作为项目管护经费)。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比例安排到项目。
3、倡导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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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和其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八、配套措施
1、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村民议事制度,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筹资筹劳程序,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完善工程管护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3、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调整充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林业、审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
4、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综改办会同县减负办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乡镇在项目主要施工阶段,每月对项目村检查指导2次以上。
5、加强政策宣传。县乡两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召开一事一议会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张贴一事一议宣传标语条幅、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和调动他们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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