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校督导制度草稿
务科。
4、实验实训前,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原理、训练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损坏仪器和设备。
5、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坚守岗位,巡回指导学生。 6、实习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扫尾工作,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整理实习检查记录,做好单科实习总结。
7、每次实验实训课后,教师要认真填写好实训室使用记录表。 七、考查、考试
1、检查教学效果应采取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堂提问、随堂测验、检查作业、单元测验属于考查。期中、期未考试属考试。考查由科任教师组织,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可以搞随堂测验和期未考试,时间可提前进行;其它各科均应按规定组织好测试或技能考核。
3、期中、期未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交教务科存档。
4、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 八、听课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其中新教师(教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以上听课节数不包括在校外听的课,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2、行政领导听课要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3、教师听课要填写“听课笔记”,并有下列内容:(1)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2)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3)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4)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5)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6)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5、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教研室主任形成评议材料,交教务科存档。
6、教务科应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缺交或课时不足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九、教师业务学习
1、教师必须精研业务,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应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熟悉专业行业职业工作规范。
2、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教务科组织的各类教学研究活动,并撰写学习总结。
3、教师必须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并积极发言。要求教研活动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学时,并写好教研学习记录。
4、其他要求详见教师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 教学质量考评与津贴发放管理的试行办法
一、目的宗旨
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门关于建立教学质量考评与竞争激励机制的文件精神,配合创建广西特色示范学校,建立教学人员教学质量
考评与津贴发放的竞争激励机制,构建基本要求、专家督评、学生测评和特别加分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模式,实行教学质量与津贴发放挂钩制度,打破平均主义和固定式的津贴发放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加强教学人员的教学及质量管理,提高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量化考评为主,定性考评为辅的原则。 2.不同等级,有所区别的原则。
3.硬件、督评、学生评价与特别加分相结合的原则。 4.优质优酬,质量等级与津贴发放挂钩的原则。 5.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竞争激励的原则。 三、质量考评构成与等级 (一)质量考评构成
以100+10分为考评总分,其中构成为: 1.硬件考评。占65分。 2.督导考评。占15分。 3.学生考评。占10分。 4.科研考评。占10分。 5.特别加分。占10分。 (二)质量考评等级 1.96分以上为特级。 2.91—95分为优秀级。
3.76—90分为良好级。 4.61—75分为合格级。 5.60分以下为不合格级。 四、分类规定 (一)硬件考评规定
1.硬件包括教学常规的各环节要求;硬件分按设定硬件100分,扣分后实际得分确定。再乘以65%得出。
2.硬件分的具体内容与扣分标准 (一)制度:以教务科检查登记为依据
1、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活动的(特殊情况准假除外),每次扣3分。 2、授课计划、教室日志、实训任务书、实训总结报告、教学总结等,每缺1项、扣3分
(二)备课:以教务科检查登记为依据
1. 教案不齐全,缺1课时扣1分
2.教案内容不完整(包括教学后记),每项扣0.5分 (三)上课:以督导组检查登记为依据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5分钟以下、1次扣5分;5-15分钟、1次扣10分;16-25分钟、1次扣15分;26-45分钟以下、1次扣20分;
2. 旷课1节扣30分
3.教师上课把学生赶出教室1次扣3分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