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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聋校的语文教学
聋校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大纲强调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聋生自己的语文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实践中自主地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开发他们学习潜能,发展个性。指导他们掌握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并鼓励他们采用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逐步提高自学能力,做学习的主人”。这些充分阐述语文教学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必须要注重语文专教法与学法指导并处理好教法指导的关系,不断探索学法指导的方法,开展思维的能力和创造能力。 学法指导的范围较广。如果是教学过程的预习,听课、复习、作业及阅读方法、思想方法、质颖方法、笔记方法、时间利用方法、自学学法、自己体验法等,我认为在语文教学中,教法与学法指导过程必须做到“三要”
一、要处理好教法与学法的关系。
陶行知先生说过:“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生的法子。”换言之,就是教要适应学,学要适应教,教法应成为学法的示范,学法在教法的启示中自然顿悟,再通过反复实践。正如叶圣陶先生说:“语文教学,教是为了不需教。”要把过去的“教”为主的课堂结构变成为“学”的课堂结构,使课堂教学的第一个环节都成为教法与学法,教书与育人,传授知识与培养自主能力的有机结合。学法指导实质就是一种教法的设计,要使聋生在教学中感知学习方法,首先要引导聋生会发现问题。学源于疑,常有疑点,才能常有思考,常有探索,常有创新。古人云:这起于思,思起于疑。质疑是创新的源泉。科学独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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