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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工[2012]23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学工办: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征文活动,为组织好我校征文活动,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转变观念、锻炼成才,突出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立志成才、敢于担当、感恩回报的精神风貌。经部(处)领导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相关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符合本院部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对象
1、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校学生;
2、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4、参加过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学生;
5、接受社会、团体(个人)资助的在校学生。 三、 时间安排
1、征文投稿时间,2012年9月20日—2012年10月20日 2、院部初评,2012年10月21日—29日 3、学校复评,2012年11月1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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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2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它刊物上发表。
5.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展示方式
1、优秀作品将在校内开辟专栏展示,并汇编成册; 2、推选获奖作品在《湖北科技学院报》刊发;
3、推荐获奖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全国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院部要在优中选优的情况下向学生工作部(处)上报优秀征文作品,其中:千人以上院部上报15篇、千人以下院部上报10篇。其他按征文对象数上交电子稿。
七、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通过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共评选出30篇获奖征文,所有获奖征文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5篇,奖金200元;二等奖10篇,奖金100元;三等奖15篇,奖金50元。同等条件下,获奖学生优秀推荐参评学校各项奖、助学金评选。
咸宁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 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 征文 通知 咸宁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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