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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 罗 表 达 了 对 犹 太 人 永 不 止 息 的 关 怀 和 强 烈 的 悲 哀 (罗 9:1~3)。 其 实 保 罗 为 他 同 胞 的 得 救 而 祷 告 的 事 实 已 经 表 明, 他 不 相 信 那 种 认 为 所 有 人 在 他 们 未 出 生 以 先 已 注 定 上 天 堂 或 下 地 狱 的 宿 命 神 学 观 点。 相 反, 保 罗 对 犹 太 人 的 深 切 期 望 以 及 为 他 们 的 恳 切 祷 告 正 反 映 了 神 对 犹 太 人 的心 意 (比 较 罗 10:21;参 路 19:41,关 于 耶 稣 为 以 色 列 人 拒 绝 接 受 神 的救 恩 之 道 而 哀 哭 的 注 释)。 新 约圣 经 没 有一 处 教 导说 某 些 人 在 他 们 未 来 到 世 界 以 先 已 注 定 要 下 地 狱 (参 “ 拣 选 与 预 定 ” 一 文)。
3. 整 篇 讨 论 中 最 重 要 的一 点 就 是 信 心 问 题。 大 多 数 以 色 列 人 迷 茫 颓 丧 的 属 灵 光 景 不 是 神 独 断 命 定 的, 而 是 因 他 们 自 己 不 愿 意 顺 服 神 的 拯 救, 拒 绝 信 基 督 而 导 致 的 结 果 (罗 9:33;10:3;11:20)。相 反, 许 多 外 邦 人 都 因 着 接 受 了 神的 信 心 之 道 因 信 称 义了。 他 们 因 信 而 顺 服 神, 并 成 为 “ 永 生 神 的 儿 子 ” (9:25~26)。 这里 强 调 了 人 因 着 神 的 呼 召 和 拣 选 而 信 服 真 道 的 重 要 性 (1:5;16:26)。
4. 以 色 列 民 若 不 是 长 久 不 信, 就 仍 有 得 救 的 希 望 (罗 11:23)。 与 此 相 似,保 罗 警 告 今 天 神 教 会 中 的 外 邦 信 徒, 他 们 也 同 样 面 临 着 被 剪 除 而 失 去 救 恩 的 可 能 性。 所 以, 他 们 和 以 色 列 人 一 样, 必 须 心 存 敬 畏, 竭 力 保 守 信 心 (11:20~23)。 今 天 这 警 告 如 同 当 年 保 罗 写 信 时 一 样 有 效。
5. 圣 经 中 论 及 以 色 列 人 最 终 必 借 着 接 受 弥 赛 亚 而 得 复 兴 的 应 许 比 比 皆 是; 这 复 兴 将 在 大 灾 难 的 末 期、 基 督 再 来 的 前 夕 发 生 (参 赛 11:10~16注;24:17~24注;49:22~26注;耶31:31~34 注;结 37:12~14注;罗 11:26注;启 12:6注)。
9:11
神 拣 选 人 的 旨 意: 有 关 神 的 旨 意 在 以 扫 和 雅 各 身 上 的 成 就, 可 参 “神 与 列 祖 之 约” 一 文 及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9:13
雅 各 是 我 所 爱 的; 以 扫 是 我 所 恶 的: 这 节 经 文 并 不 是 说 神 定 意 要 拣 选 雅 各 及 其 后 代 承 受 永 远 的 救 恩, 而 拣 选 以 扫 及 其 后 代 遭 受 永 远 的 定 罪; 它 乃 是 表 明 神 拣 选 雅 各 及 其 后 代 成 为 神 向 全 世 界 启 示 真 理 和 施 恩 祝 福 的 管 道 (参 玛 1:3 注)。 从 9~ 11 章 的 论 述 中 我 们 看 到, 绝 大 多 数 雅 各 的 后 代 都 没 有 遵 行 神 的 呼 召, 最 终 依 然 遭 到 神 的 弃 绝 (27, 30~33 节;10:3;11: 20)。 那 些 本 来 不 “蒙 爱” 的 人 (即 外 邦 人), 却 因 着 信 服 神 而 得 以 成 为 “永 生 神 的 儿 印”(25~26 节)。
9:15
就 怜 悯 谁: 这 节 经 文 强 调 神 有 施 恩 怜 悯 的 自 由; 人 不 能 赚 取 或 控 制 神 活 泼 涌 流 的 怜 悯 之 情 (16 节)。 他 本 有 “怜 恤 众 人” 的 美 好 愿 望 (11:32), 但 是 并 不 受 人 驾 驭。
9:18
神 要 怜 悯 谁: 神 定 意 向 那 些 悔 改 并 接 受 耶 稣 作 主 和 救 主 的 人 施 行 怜 悯, 却 要 使 所 有 拒 绝 悔 改、 情 愿 继 续 活 在 罪 中 并 且 弃 绝 基 督 救 恩 的 人 心 肠 刚 硬 顽 梗。 神 的 旨 意 对 于 任 何 个 人 或 民 族 都 是 不 可 更 改 的 (比 较 2:4~ 11)。 9:18 要 叫 谁 刚 硬: 法 老 心 地 刚 硬 的 原 因 有 时 是 出 于 神 (出 4:21;7:3, 13;9:12; 10:1;11:10;14:17), 有 时 却 是 出 于 他 自 己 (出 7:22~23;8:15, 32)。 心 中 定 意 要 与 神 作 对 的 法 老 遭 到 了 神 相 应 的 刑 罚。 当 人 定 意 违 抗 神 的 旨 意 时, 神 会 使 他 的 心 肠 更 加 刚 硬 (参 出 7:3 注)。 所 以, 神 使 法 老 的 心 刚 硬 的 做 法 并 非 独 断 专 行, 而 是 依 据 他 使 所 有 弃 绝 他 的 人 都 心 肠 刚 硬 的 公 义 原 则 而 做 出 的 合 宜 举 动 (比 较 1:21~32)。
9:21
窑 匠 难 道 没 有 权 柄: 保 罗 极 力 论 证 神 本 有 使 用 一 些 特 定 的 人 成 就 他 救 赎 计 划 的 自 由 权 柄, 无 需 向 任 何 人 解 释 或 交 帐。
1. 我 们 不 能 把 这 一 点 理 解 为 神 在 对 待 个 人 和 民 族 时, 任 意 妄 为 而 不 体 现 他 圣 洁 性 情 中 固 有 的 道 德 原 则。 神 按 照 自 己 的 慈 爱 (约 3:16)、 怜 悯 (诗 25:6)、 慈 悲 和 正 直 (诗 116:5) 的 本 性 行 事, 只 是 不 为 人 的 意 愿 所 左 右。
2. 把 6~ 29 节 理 解 为 神 随 意 拣 选 一 些 人 承 受 救 恩 又 使 另 外 一 些 人 遭 受 毁 灭 的 观 点 是 对 整 段 经 文 的 曲 解 (参 “拣 选 与 预 定” 一 文)。
9:22
22~23 可 怒 ?? 的 器 皿; 蒙 怜 悯 ?? 的 器 皿: “可 怒 的 器 皿” 指 那 些 预 备 遭 受 永 远 毁 灭 的 人。 人 因 着 自 己 的 罪 行 和 悖 逆 而 成 为 可 怒 的 器 皿。 正 如 保 罗 先 前 所 言 “你 竟 凭 着 你 刚 硬 不 悔 改 的 心, 为 自 己 积 蓄 忿 怒” (2:5)。 但 是, 那 些 可 怒 的 器 皿 仍 然 可 以 悔 改 归 向 神, 接 受 他 丰 盛 的 怜 悯。“蒙 怜 悯 的 器 皿” 指 那 些 信 靠 并 且 跟 随 耶 稣 基 督 的 犹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24~33 节)。
9:32
他 们 不 凭 着 信 心 求: 大 多 数 以 色 列 人 处 于 这 种 属 灵 光 景 的 原 因 在 于, 他 们 不 愿 意 借 着 信 靠 基 督 归 服 神 的 救 赎 计 划 (33 节)。 与 之 相 反, 许 多 外 邦 人 却 能 因 着 接 受 神 的 救 赎 之 道 而 因 信 称 义 (30 节)。 10:1
我 心 里 所 愿 的, 向 神 所 求 的: 保 罗 内 心 对 以 色 列 人 得 救 的 深 深 关 切 表 明, 他 并 不 赞 成 个 人 上 天 堂 或 下 地 狱 的 永 恒 结 局 都 是 神 所 预 定 或 命 中 注 定 的 观 点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0:3
就 不 服 神 的 义: 关 于 保 罗 如 何 把 第 10 章 穿 插 在 9~ 11 章, 以 作 为 一 个 完 整 论 证 的 评 注, 可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0:9
9~ 10 口 里 认 ?? 心 里 信: 救 恩 的 全 部 要 素 概 括 于 此, 其 中 的 核 心 内 容 就 是 相 信 基 督 是 主 并 且 相 信 他 肉 身 复 活。 信 心 是 发 自 内 心 的 全 身 心 的 相 信, 包 括 理 性、 情 感 和 意 志 的 顺 服。 此 外, 信 徒 还 需 要 在 言 语 和 行 动 上 公 开 表 明 自 己 已 经 委 身 于 耶 稣, 承 认 他 是 自 己 的 主 (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
10:9 认 耶 稣 为 主: 新 约 教 会 最 早 的 教 义 或 信 仰 宣 言 就 是 “耶 稣 是 主”, 而 不 是 “耶 稣 是 救 主” (比 较 徒 8:16; 19:5; 林 前 12:3)。 新 约 圣 经 16 次 宣 称 耶 稣 基 督 是 救 主, 而 宣 称 他 是 主 的 次 数 超 过 450 次 之 多。 1. 目 前 一 些 布 道 团 体 盛 行 的 耶 稣 是 救 主 却 未 必 是 主 的 教 训 没 有 任 何 圣 经 根 据。 人 若 不 接 受 耶 稣 作 主, 就 无 法 接 受 他 作 救 主。 这 是 使 徒 布 道 信 息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徒 2:36~ 40)。 2. “主” (希 腊 文 kyrios) 一 词 意 味 着 耶 稣 具 有 主 宰 人 生 命 的 能 力、 权 柄 和 权 力。 当 我 们 承 认 “耶 稣 是 主” 时, 便 是 在 宣 称 他 具 有 与 神 同 等 的 位 格 (13 节; 约 20:28;徒 2:36;来 1:10), 配 得 一 切 权 能 (启 5:12)、 敬 拜 (腓 2:10~11)、 信 靠 (约 14:1;来 2:13)、 顺 服 (来 5:9) 和 祷 告 (徒 7:59~ 60; 林 后 12:8)。
3. 当 新 约 信 徒 称 呼 耶 稣 为 “主” 时, 不 应 该 单 单 流 于 一 种 外 在 的 形 式, 而 应 该 从 心 里 真 诚 地 接 纳 耶 稣 为 主 (比 较 彼 前 3:15), 使 基 督 和 他 的 话 语 确 实 在 信 徒 的 生 命 中 高 于 一 切, 作 主 宰 (路 6:46~ 49; 约 15:14)。 耶 稣 不 仅 应 该 掌 管 家 庭 和 教 会 的 属 灵 事 务, 还 应 该 掌 管 信 徒 个 人 生 命 中 的 任 何 领 域 ——包 括 知 识、 经 济、 教 育、 娱 乐 和 职 业 等 各 个 方 面 (12:1~ 2; 林 前 10:31)。 10:9 神 叫 他 从 死 里 复 活: 否 认 基 督 肉 身 复 活 事 实 的 人 都 不 是 真 基 督 徒。 这 样 的 人 仍 旧 是 不 信 者, 因 为 耶 稣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是 救 恩 信 息 中 的 核 心 内 容 (1:4;4:25;5:10, 17;6:4~10;8:11, 34)。 11:1
神 弃 绝 了 他 的 百 姓 吗: 保 罗 在 这 里 指 出 神 对 以 色 列 的 弃 绝 只 是 局 部 性 和 暂 时 性 的; 以 色 列 最 终 将 在 基 督 里 接 受 神 的 救 恩。 关 于 11 章 如 何 与 9~11 章 的 整 段 论 证 融 为 一 体 的 问 题, 可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1:5
神 弃 绝 了 他 的 百 姓 吗: 保 罗 在 这 里 指 出 神 对 以 色 列 的 弃 绝 只 是 局 部 性 和 暂 时 性 的; 以 色 列 最 终 将 在 基 督 里 接 受 神 的 救 恩。 关 于
11 章 如 何 与 9~11 章 的 整 段 论 证 融 为 一 体 的 问 题, 可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1:7
其 余 的 就 成 了 顽 梗 不 化 的: 参 9:18, 有 关 “心 地 刚 硬” 的 注 释。
11:11
救 恩 便 临 到 外 邦 人: 以 色 列 人 弃 绝 并 钉 死 耶 稣 的 罪 孽 使 得 救 恩 临 到 整 个 世 界 (参 赛 49:5~6 注)。
11:12
他 们 的 丰 满:以 色 列 的 “丰 满” 很 可 能 指 以 色 列 中 有 许 多 人 相 信 耶 稣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和 救 主 的 时 候 (15 节), 那 时 他 们 将 给 整 个 世 界 带 来 更 大 的 祝 福 (参 赛 11:10~16 注; 20:17~24 注)。
11:14
激 动 ?? 发 愤: 普 世 教 会 都 应 当 祈 望 神 的 能 力 和 祝 福 多 多 地 加 给 他 们, 以 便 激 发 部 分 以 色 列 人 的 羡 慕 而 使 他 们 重 新 归 向 主。 基 督 的 救 恩 和 神 国 的 福 分 在 教 会 生 命 中 的 彰 显 将 会 激 发 以 色 列 人 产 生 得 到 同 样 祝 福 的 渴 望。
11:20
因 为 不 信: 导 致 以 色 列 遭 受 如 此 厄 运 的 关 键 不 是 由 于 神 的 审 判 武 断 专 横, 而 在 于 以 色 列 人 自 己 的 不 信 和 对 神 恩 典 的 拒 绝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1:22
你 也 要 被 砍 下 来: 保 罗 向 外 邦 信 徒 ——即 基 督 所 有 教 会 的 宗 派 或 团 契 发 出 严 正 警 告。
1. 任 何 信 徒、 事 工、 教 会 或 教 会 团 体 如 果 不 “长 久 在 他 的 恩 慈” 和 新 约 使 徒 的 信 仰 以 及 神 公 义 的 标 准 中, 就 有 可 能 遭 到 “被 砍 下” 的 可 怕 厄 运 (20 节)。
2. 既 然 神 没 有 特 赦 以 色 列 的 过 犯, 当 然 也 就 不 会 特 赦 任 何 拒 绝 遵 行 神 的 道 路 反 而 效 法 世 界 道 路 的 教 会 或 团 契 (21 节; 参 12:2 注)。 因 此, 所 有 教 会 都 应 当 “惧 怕” (20 节), 牢 记 “神 的 恩 慈 和 严 厉” (22 节), 尽 心 竭 力 地 保 守 和 接 续 新 约 使 徒 纯 正 的 信 仰 和 行 为 模 式。 任 何 教 会 或 事 工 团 体 都 不 能 自 以 为 是 地 断 定 自 己 一 定 能 在 神 的 审 判 中 站 立 得 住。 无 论 是 教 会 还 是 信 徒 个 人, 神 都 不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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