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总结1
梅江区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使深化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避免走过场,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讲话,吃透精神。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扎实有效开展排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围绕《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意见》和《梅江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统一班子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开展这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精心组织,制定严谨周密的实施方案。此外,成立了以叶国真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狠下功夫,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严肃对待,抓好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1、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成廉洁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省人大水库议案工程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的要求,成立了水库议案建管中心。负责议案工程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建立议案专款帐户,按照工程进度审批拨付工程款,并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宗水库议案工程都签订了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并
- 1 -
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梅州市梅江区周溪河金山段
堤防护岸工程,于2009年7月8日经区发改委批准立项,工程任务是:
防洪、排涝,兼顾生态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土堤2.55公里,护岸1.72公里,清淤处理4.2公里,拆除旧桥3座,左、右岸各建电排站1座。在梅江区周溪河金山段堤防护岸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010年5月31日上午,梅江区石子坳水库、黄沙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会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在建设、财政和水利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顺利开标,为工程阳光操作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水利工程实行报帐制,凡区级以上有投资的水利工程,实行报帐制。要求工程建设要有设计、有合同、有检查、有验收、有结算、有发票。工程验收结算,需经我局审核,上级投资超过10万元的专款,还要经过区造价站审核,最后才报区财政局报帐。确保水利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2、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在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上,我们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做到承建方施工进场后,预付20%的进场费,随后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拨付70%工程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决算后付清余款。每宗水库还扣保留金二万元,一年后工程质量无问题退还乙方。
在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上,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核算与监管都能坚持做到专款专用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会计法》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从工程开工到决算,按照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严把资金拨付关。
- 2 -
治理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既要集中时间开展治理,又要与整顿和规范水利行业服务秩序、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相结合常抓不懈。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四方面着手,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完善管理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职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堵塞漏洞,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方法和措施,努力实现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任务目标。
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 3 -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