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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长县政办发【2012】118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县煤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照清理整顿内容逐项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我矿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自查领导组
为将我矿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我矿决定成立百日专项行动组。
组 长: 张少丛 ( 矿 长 ) 副组长: 赵同会 (安全副矿长 )
杨建书 (生产副矿长 ) 郭悲鸿 (总 工 程 师) 马清申 (机电副矿长)
周洪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牛建设 (后勤副矿长) 裴向阳(经营副矿长) 石会义(驻矿安检站站长)
成 员:李国华 赵鹏飞 刘振宾 王孝明 王兴堂 李文卫 刘忠义 吕保国 赵占文 王安海 朱思更 刘伟民 常 巍 郭 强 魏晓波 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清理整顿持证改造生产矿井
我矿现属生产矿井,不存在改造情况,该项不涉及。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根据省煤炭厅《关于长治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晋煤瓦发【2011】583号显示,我矿2011年度瓦斯绝对涌出量5.43 m3/min,相对涌出量为6.31 m3/t,我矿属瓦斯矿井。
(2)生产与建设系统相互影响; 我矿现属生产矿井,不存在建设系统。 (3)未实现机械化回采作业的;
我矿为长壁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工作面采用6MG200-w型液压牵引采煤机落煤,装煤,工作面运输选用SGB630/220刮板输送机,顺槽选用SGB-620/40和PSJ-80型胶带输送机,工作面支护ZF3000/16/25型放顶煤支架。
(4)只生产不建设的(指建设工期滞后三个月以上); 我矿属于生产矿井,不存在建设系统。。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我矿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生产组织管理混乱的(指生产与建设未实现单独管理); 我矿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矿长通风助理,职能部门设立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生产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防治水科、办公室,并按照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了各职能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发生安全事故的(指发生死亡事故)。 我矿未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事故)。 (二)集中清理整顿整合改造建设矿井。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办公室文件《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 09】37号),我矿属单独保留生产矿井,该项不涉及。
(三)集中清理整顿瓦斯治理基础矿井。
自查人:副组长:郭悲鸿(总工程师) 赵同会(安全副矿长)
成 员:赵鹏飞 王兴堂 王安海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的;
我矿采用中央并列式机械通风且通风设施完善可靠,矿井的总风量为3493m3/min;各作业地点实际风量30201工作面供风量840m3/min;303运输大巷供风量973m3/min;303轨道大巷供风量973m3/min;均达到规定要求。
2、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和微风作业的;
根据我矿现使用主扇和系统匹配所产生的矿井总风量,结合井下现状经矿井所需风量计算,现有总风量完全满足生产需要。经矿井实际测定风量数据结合现阶段的采掘生产情况和风量分配计划,井下不存在无风和微风作业情况。
3、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的;
根据省煤炭厅《关于长治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晋煤瓦发【2011】583号)关于我矿2011年度瓦斯等级涌出量鉴定结果显示,我矿上年度的瓦斯绝对涌出量5.43m3/min,,相对涌出量6.31m3/min,属瓦斯矿井,不需要建瓦斯抽采系统。
4、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的(指1个月内发生2次超限); 我矿今年自复产以来井下各个作业地点均未发生瓦斯超限。 5、瓦斯抽采未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我矿属瓦斯矿井,无瓦斯抽采系统,该项不涉及。
6、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根据省煤炭厅《关于长治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晋煤瓦发【2011】1635号)关于我矿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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