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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教字[2013]13号
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的
通 知
各目标责任单位:
现将《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工作目标的通知》(夏教字[2013] 12号),进一步强化工作过程,不断促进工作规范,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工作目标 考评标准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区“四大家”分管教育领导。 区委宣传部,区绩效办。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教育干事。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200份- 1 -
各类入学率目标考评细则(试行)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 查阅 资料 核算 数据 实地 查看 核实 数据 考评 方式 入学率: 文化户口册建立,学前、小学、初中入学率及户二、直属小学 籍地入1.建立文化户口册及电子档案(2分),0-18周岁人口统计数学率 据准确(2分); 2.小学教育入学率=实际入学率÷目标值×100%(2分,得分不超过2分); 3.小学教育户籍地入学率=实际户籍地入学率÷目标值×100%(一小、实验、明熙、东湖路2分,得分不超过2分;乌龙泉矿学校,得分不超过4分); 4.辖区外学生入学率=2分-辖区外学生数÷在校学生数×2分。 三、直属初中 1.辖区内入学率=实际辖区内入学率÷目标值×100%(6分,得分不超过6分); 2.辖区外学生入学率=4分-辖区外学生数÷在校学生数×4分。 四、机关幼儿园 1.辖区内入学率=实际辖区内入学率÷目标值×100%(6分,得分不超过6分); 2.辖区外学生入学率=实际辖区外入学率÷目标值×100%(4分,得分不超过4分)。 五、聋校 辖区内入学率=实际辖区内入学率÷目标值×100%(10分,得分不超过10分) 注:该项考评所得分的10%计入目标考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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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办事处 1.建立文化户口册及电子档案(2分),0-18周岁人口统计数据准确(2分); 2.学前教育入学率=实际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3.小学教育入学率=实际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4.初中教育入学率=实际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5.学前教育户籍地入学率=实际户籍地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6.小学教育户籍地入学率=实际户籍地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7.初中教育户籍地入学率=实际户籍地入学率÷目标值×100%(1分,得分不超过1分)。
辍学率目标考评细则(试行)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积极开展“访万家”活动,活动有计划(5分)、有记载(10分)、有总结(10分) 查阅资料 在校 生学 年度 辍学 率 查看证书、“访万家”征文获区级及以上奖励(20分) 通报 学年度辍学率统计表填写准确(5分) 计算 证件手续齐全、真实可信(15分) 查看证件 有防流控辍典型材料(5分) 查阅资料 辍学率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30分) 注:该项考评所得分的5%计入目标考评总分。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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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及升入区内职校目标考评细则
(试 行)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细则 考评方式 直属学校按毕业生初中毕业年报数的90%下生升学目达;其他学校按毕标(10分) 业生年报数的87%下达 根据我区初中毕业生实际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人数,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计进行考核。完成升学目标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计0分 统计实际 到校人数 以各初中学校毕业初中毕业生年报数为基数,以实际到校人数进行考核:生升入区按该校未升入普高(实际完成数÷目标数)×内职校目人数的55%下达目10=得分 标(10分) 标任务 统计实际 到校人数 注:该项考评得分直接计入目标考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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