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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团城山综合客运枢纽站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控制项目
16.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并由招标人签收。
16.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招标人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
19、开标
19.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否则将取消其参会资格。
19.2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监管机构检查并验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有效投标文件及有效修改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招标人进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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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在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19.4.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中途撤标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9.4.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19.4.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19.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有效证件的。 19.4.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评标和定标
20、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1名和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4名专家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委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
21、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定标和否决
2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2.2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第三章内容执行。
2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有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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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章第22.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26.1 招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6.2 中标人如不按本章第2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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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框架结构,地上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7335.8㎡。 二、工程批准投资
总投资额:1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部分约9000万元。 三、咨询服务范围
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结算初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计划建设周期
周期 12 个月。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项目服务期内,至少保证有三名造价人员(一名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一名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一名造价员)常驻现场,确保及时向业主提供需要了解的相关咨询信息。 五、附合同条款:采用国家标准示范文本GJ-2002-0212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黄石团城山综合客运枢纽站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控制项目
2 .服务范围与内容:
①本工程相关项目报价的审核;
②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每月验工计价、工程量进度台帐(含资金进度)、工程洽商、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与询价、合同争议与索赔、分包合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业务联系单等的监控和审核;
③参与合同文件的编制及谈判;
④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工程中涉及计价材料的市场调研、工程计价的现场跟踪、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⑤工程结算审核、配合政府审计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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